【明報專訊】2017-04-30
香港人大多都有一個身分叫「打工仔」,身為勞動人民的你,對自己的權益了解多少?
明天是勞動節,連一向公眾假期沒假放的速遞員、保安、記者、地盤工人,也難得休息一天,因為這是幾經爭取而來的「勞工假」。
同樣是廣大勞動人民一員,為什麼有人一年放十七天銀行假,有人只得十二天勞工假,農曆年初四要「年初四咁嘅樣」上班?
研究勞工政策、法例多年的方約恆說,「勞工假」與「銀行假」的分別,要「回帶」到百多年前。
「十九世紀七十年代,政府訂立公眾假期,其實主要目的只是方便商業運作,告訴人們政府、銀行、法庭休息,就算要據合約付款,銀行在公眾假期都不會辦理。」到了近百年後的一九六一年,港英政府才立法確立六天有薪假期,是為「勞工假」之始。
方約恆是工黨前立法會議員李卓人「背後的男人」,擔任其議員助理逾二十年,回歸前後在立法會(立法局)打過許多勞工政策的仗,記者們尊稱他「方公」,因他有如「活字典」,熟悉政策來龍去脈。適逢勞動節,今次就由這位撐打工仔多年的打工仔,為大家上一課勞動人民權益「雞精班」。
1. 接近半數打工仔放銀行假
若你放的是日曆上紅色的「銀行假」,恭喜你,你是全港打工仔中不足一半的幸運兒。據統計處二零一一年調查,全港二百七十五萬僱員只有49.5%放公眾假期,30.9%放勞工假,其餘無法計算假期,如散工。放勞工假的,有零售、住宿及膳食服務業,還有運輸、建造業、保安及清潔等。
這個分別,源於香港於一八七五年制定《假期條例》,列明九天公眾假期,但僅限政府、銀行等機構,名副其實是「銀行假」,直到近百年後的一九六一年,政府才立法為「工業僱傭」確立六天有薪假期,是為「勞工假」之始。
不過,「勞工假」最初真的只限體力勞動的「勞工」。「工業僱傭是指從事體力勞動的人,不論薪金多少。若不是體力勞動,就只有月薪七百元以下的人受惠。」六十年代,香港工業起飛,許多人跟當年還在穿膠花的李嘉誠一樣,「日以繼夜,夜以繼日」在工廠工作,工時長,休息少。有了「勞工假」,陳寶珠飾演的「工廠妹」過年才可以回家吃團年飯。「為什麼是六天?是跟從國際勞工公約。」
「勞工假」與「銀行假」相差多日,民間一直有不滿聲音。「政府曾諮詢勞工及僱主團體,希望增加勞工假,僱主當然反對,最後於一九八三年政府立法將勞工假增至十一天,算是先踏出一步。」
至於現在勞工假有十二天,大家明天可以放假慶祝勞動節,則要多得前立法局議員劉千石。「一九九六年回歸前,劉千石在立法局入了一條私人法案,提議將勞動節變成勞工假,最後獲通過。」這條法案是少數順利「過渡」九七回歸的法案,於是今天我們才有多一天勞工假。但值得注意的是,據去年瑞銀的調查,香港打工仔平均只有17.2日有薪年假,較全球平均的23日少。同樣是打工仔的方約恆笑說:「在歐洲,有薪年假有四星期」。
2. 時薪7元的清潔工
身為打工仔,大家可否在十秒內講得出,現時最低工資是多少?明天除了是勞動節,也是最低工資每兩年一度的調整日,由時薪32.5元加至34.5元。這兩元連買個雞尾包也不夠,卻是清潔工執幾斤紙皮才能額外換到的血汗錢,背後是向「廿蚊張」等大商家爭取多年的成果,單是立法,都用了足足十年。
方約恆說,早於一九九九年,李卓人已在立法會動議設立最低工資,但到二零一零年才立法通過,阻力不僅來自商界,更是因為當時經濟低迷。「回歸後有亞洲金融風暴、科網泡沫爆破、沙士,失業率高企,九七後頭七、八年的焦點都去了如何保住飯碗。」此外,也跟政黨在議會內的合作有關,「當時連立法會內的民主派都不大支持,開頭民主黨也有保留。」
「後來成功立法,是因為問題真的太嚴重。」方約恆苦笑道。九十年代,政府及大型機構推行外判制,每兩、三年
便重新招標,「每次都將工資壓低,低到好可憐。」直至二零一零年的一篇報章報道,成為推動立法的轉捩點。「當年社聯找到一位露宿者做訪問,是食環的外判清潔工,時薪只有七元。」這位嚴伯伯由「三判」聘用,在旺角山東街公廁每天工作十四小時,日薪一百元,買了飯吃一天的工資就沒了,只能在公廁打地鋪,飯也在公廁吃。政府帶頭剝削,嚴伯伯的故事見報當天,社會嘩然,造成重大輿論壓力。
政府是最大的僱主。方約恆說,二零零零年,曾蔭權最後一年做財政預算案(二零零一至零二年度)時,曾由劉千石拉線,李卓人答應首次對財政預算案投贊成票,換取曾在財政預算案的外判指引中加入計分細節,改善外判職員待遇。至二零一一年,《最低工資條例》正式實施,定於時薪28元,每兩年檢討,至今天加至34.5元,剛好夠吃一個飯盒。
明天是勞動節,連一向公眾假期沒假放的速遞員、保安、記者、地盤工人,也難得休息一天,因為這是幾經爭取而來的「勞工假」。
同樣是廣大勞動人民一員,為什麼有人一年放十七天銀行假,有人只得十二天勞工假,農曆年初四要「年初四咁嘅樣」上班?
研究勞工政策、法例多年的方約恆說,「勞工假」與「銀行假」的分別,要「回帶」到百多年前。
「十九世紀七十年代,政府訂立公眾假期,其實主要目的只是方便商業運作,告訴人們政府、銀行、法庭休息,就算要據合約付款,銀行在公眾假期都不會辦理。」到了近百年後的一九六一年,港英政府才立法確立六天有薪假期,是為「勞工假」之始。
方約恆是工黨前立法會議員李卓人「背後的男人」,擔任其議員助理逾二十年,回歸前後在立法會(立法局)打過許多勞工政策的仗,記者們尊稱他「方公」,因他有如「活字典」,熟悉政策來龍去脈。適逢勞動節,今次就由這位撐打工仔多年的打工仔,為大家上一課勞動人民權益「雞精班」。
1. 接近半數打工仔放銀行假
若你放的是日曆上紅色的「銀行假」,恭喜你,你是全港打工仔中不足一半的幸運兒。據統計處二零一一年調查,全港二百七十五萬僱員只有49.5%放公眾假期,30.9%放勞工假,其餘無法計算假期,如散工。放勞工假的,有零售、住宿及膳食服務業,還有運輸、建造業、保安及清潔等。
這個分別,源於香港於一八七五年制定《假期條例》,列明九天公眾假期,但僅限政府、銀行等機構,名副其實是「銀行假」,直到近百年後的一九六一年,政府才立法為「工業僱傭」確立六天有薪假期,是為「勞工假」之始。
不過,「勞工假」最初真的只限體力勞動的「勞工」。「工業僱傭是指從事體力勞動的人,不論薪金多少。若不是體力勞動,就只有月薪七百元以下的人受惠。」六十年代,香港工業起飛,許多人跟當年還在穿膠花的李嘉誠一樣,「日以繼夜,夜以繼日」在工廠工作,工時長,休息少。有了「勞工假」,陳寶珠飾演的「工廠妹」過年才可以回家吃團年飯。「為什麼是六天?是跟從國際勞工公約。」
「勞工假」與「銀行假」相差多日,民間一直有不滿聲音。「政府曾諮詢勞工及僱主團體,希望增加勞工假,僱主當然反對,最後於一九八三年政府立法將勞工假增至十一天,算是先踏出一步。」
至於現在勞工假有十二天,大家明天可以放假慶祝勞動節,則要多得前立法局議員劉千石。「一九九六年回歸前,劉千石在立法局入了一條私人法案,提議將勞動節變成勞工假,最後獲通過。」這條法案是少數順利「過渡」九七回歸的法案,於是今天我們才有多一天勞工假。但值得注意的是,據去年瑞銀的調查,香港打工仔平均只有17.2日有薪年假,較全球平均的23日少。同樣是打工仔的方約恆笑說:「在歐洲,有薪年假有四星期」。
2. 時薪7元的清潔工
身為打工仔,大家可否在十秒內講得出,現時最低工資是多少?明天除了是勞動節,也是最低工資每兩年一度的調整日,由時薪32.5元加至34.5元。這兩元連買個雞尾包也不夠,卻是清潔工執幾斤紙皮才能額外換到的血汗錢,背後是向「廿蚊張」等大商家爭取多年的成果,單是立法,都用了足足十年。
方約恆說,早於一九九九年,李卓人已在立法會動議設立最低工資,但到二零一零年才立法通過,阻力不僅來自商界,更是因為當時經濟低迷。「回歸後有亞洲金融風暴、科網泡沫爆破、沙士,失業率高企,九七後頭七、八年的焦點都去了如何保住飯碗。」此外,也跟政黨在議會內的合作有關,「當時連立法會內的民主派都不大支持,開頭民主黨也有保留。」
「後來成功立法,是因為問題真的太嚴重。」方約恆苦笑道。九十年代,政府及大型機構推行外判制,每兩、三年
便重新招標,「每次都將工資壓低,低到好可憐。」直至二零一零年的一篇報章報道,成為推動立法的轉捩點。「當年社聯找到一位露宿者做訪問,是食環的外判清潔工,時薪只有七元。」這位嚴伯伯由「三判」聘用,在旺角山東街公廁每天工作十四小時,日薪一百元,買了飯吃一天的工資就沒了,只能在公廁打地鋪,飯也在公廁吃。政府帶頭剝削,嚴伯伯的故事見報當天,社會嘩然,造成重大輿論壓力。
政府是最大的僱主。方約恆說,二零零零年,曾蔭權最後一年做財政預算案(二零零一至零二年度)時,曾由劉千石拉線,李卓人答應首次對財政預算案投贊成票,換取曾在財政預算案的外判指引中加入計分細節,改善外判職員待遇。至二零一一年,《最低工資條例》正式實施,定於時薪28元,每兩年檢討,至今天加至34.5元,剛好夠吃一個飯盒。
3. 全民無退保 活到老 做到老?
常常收到強積金報表,都會痛心又蝕了錢。「六十後」的方約恆記得,早在八十年代末,他在大學搞學生會的年代,已在討論「中央公積金」,參考當年新加坡的做法,由政府營運供款基金,小巿民不用承擔投資風險。
那麼,今天的強積金是怎麼來的?最近大家討論要取消「對冲」,為什麼可以跟遣散費「對冲」,即遣散費可以由僱主的供款中扣除?方約恆說,背後是歷史原因,也是政府對商界的妥協。
「七十年代,遣散費跟退休金一樣,都是離職後即時的收入保障,功能上有重疊,因此當年政府為得到商界支持,說強積金可以與遣散費對冲。」方約恆笑說:「在此我要為工聯會平反,他們當年與勞工界都是反對的。」只是當年港督彭定康知道,若於一九九五年後由民主派佔多數的「新九組」上場,必無法立法,故在九五年立法局選舉前,匆忙送交立法局通過框架,成為二○○○年實施至今的強積金。不過,方約恆估計政府也希望取消對冲,因若投資有方,強積金理應不斷滾存增加,「若我們這代人的強積金少了一截,將來的生果金、長者生活津貼要花更多公帑」。
走過港鐵站,總看到保險公司「溫馨提示」大家要及早籌謀,才有望安享晚年。但外國有評論指出,現今的經濟結構下,「退休」也許是富人的專利。「我們都不知道自己有多長命,若預計一百萬用十年,卻『不好彩』有二三十年命,怎麼辦?所以我們支持全民退保,為大家提供基本的生活保障,現時強積金有個制度性缺陷,只與職業掛鈎,那主婦怎麼辦?而且全民退保不用由巿民承擔投資風險,不用擔心金融海嘯。」
4. 合約工時 剝削合理化
瑞銀去年調查全球七十一個城市,香港人(被迫)「榮膺」全球最勤力的打工仔,每周平均工作50.11小時,拋離第二名的孟買約7小時(43.78小時)。
其實全球逾百個國家已實施標準工時,包括台灣、日本、南韓及新加坡,南韓及台灣的標準工時更只有四十小時。不過,方約恆坦言,要在香港推行不易,「許多工人本身人工已好低,想工作久一點多點收入。」行內稱為「賣血」。而且與商界「講數」,也是一大困難。「據政府的統計數字,實施最低工資,僱主每年只是多付數十億元,但若有了標準工時,就算加班不額外計加班費(premium,例如加班工資為平常的1.5倍),也要二百多億元。」
最近標準工時委員會的報告,未有提出標準工時立法,卻提出由僱主與僱員商議「合約工時」,方約恆批評是將加班「合理化」:「老闆可以跟你說合約工時是一周工作六十小時,若沒工作做就早點回家,其實沒有保障。」
5. 議會抗爭空間收窄
方約恆在八十年代搞學生會時已關注工運,專注勞工問題多年,聽他娓娓道來今天各種打工仔權益的來龍去脈,原來與經濟環境、議會結構、商界息息相關。例如一九六七年,工聯會及多個工會等左派組織引發六七暴動,翌年港英政府就成立《僱傭條例》改善工人權利,例如規定不可欠薪、要簽合約等,而政府亦引入條文,限制工會的發展,例如不可將會費用於政治用途。
九五年,末代港督彭定康推行政治改革,增加立法局的「民主成分」,新增九個功能界別,即「新九組」,最後有多位泛民議員晉身立法局,打開了議會的議價空間。「當年多位議員甚至列出一份清單,與政府直接講數,通過了許多法案,例如將花紅列為工資,改善疾病津貼等。」回歸後雖有部分法案能「順利過渡」,但議員提出法案的權利被「剝牙」,封殺了議會抗爭的路。「根據基本法,任何與公共開支、政府運作、政治制度的法案都要由行長官同意才能提,而且回歸後民主派的議席不足三分之一,就算能提出都不夠票。還有分組點票,功能組別怎會通過?」
例如九七前方約恆隻身到英國請教法律專家,寫成《僱員代表權、諮詢權及集體談判權條例》,工會可以代打工仔與僱主集體談判,而僱主必須參與,由李卓人在立法局提出並成功通過,可惜未能「過渡」至回歸後。回歸後李卓人曾於立法會提出,「但因有可能要由法庭裁判(紛爭),被當年立法會主席范徐麗泰裁定與公共開支有關而不成功」。方約恆苦笑:「現在議會基本上沒什麼能做,唯有走民間路線。」
文﹕ 黃熙麗
圖﹕楊柏賢、資料圖片
編輯﹕王翠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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