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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6月19日星期四

電影《搖籃凡世》:棄嬰艙——宗教、倫理

【明報專訊】30秒,可做什麼?在香港,在採訪時,可讓講華語的馬來西亞導演張吉安、來港多年的馬來西亞演員廖子妤和廣東話帶鄉音的記者笑着討論「我哋到底要用乜語言做訪問」。但在馬來西亞,在棄嬰艙前,30秒,可讓一位母親和她的孩子徹底分離,永世不得再見。電影《搖籃凡世》中,有許多個30秒——許多位母親,將初生的嬰兒放入棄嬰艙。她們是誰?她們經歷了什麼?她們為何要這麼做?

電影始於深夜馬來西亞街頭,閉路電視鏡頭下,昏黃燈光照亮不起眼的窗,窗內是配備感應器與警鈴的搖籃。當嬰兒被放在牀上,警鈴與搖籃曲同時響起——30秒後,窗將上鎖,嬰兒無法被取回。工作人員把被遺棄在「棄嬰艙」(baby hatch)的嬰兒送去醫院,再為他們尋找領養家庭。


大馬棄嬰艙涉宗教議題

馬來西亞年均有100名棄嬰,多被遺棄在垃圾桶,約70%被發現時已沒生命迹象。棄嬰艙盼為無力育孩者提供匿名且安全的選擇;但在穆斯林為主的馬來西亞社會,看似慈悲的設計背後,隱含複雜社會問題——有人認為設棄嬰艙鼓勵遺棄或性開放。


《搖籃凡世》導演張吉安(左)分享,電影啟發自疫情時期棄嬰數量大增的現實;廖子妤(右)飾演的麗心一角,原型人物則是他的大學同學。(黃志東攝)

張吉安並不期望通過電影終結爭議或提供某種答案。他將鏡頭對準遺棄嬰兒的母親——誰令她們受孕?為何她們要遺棄嬰兒?之後她們過着怎樣的生活?張說,電影靈感來自大學同學,她被前男友拋棄,送孩子入棄嬰艙,後來懊悔卻尋不回骨肉,以義工身分在棄嬰艙工作,盼「償還心裏的內疚」。了解故事時,張在電台做DJ,計劃在電台播放訪問,卻因觸及宗教議題,「電台的節目主任覺得太敏感,不可以播」,一直擱置。到2021年尾,有投資方希望他拍關於「後疫情時代的女性議題」的電影,他蒐集資料時發現,疫情期間棄嬰大增,如學校宿舍內男女發生關係後,遺棄生下的孩子,又有「生病或有精神困擾的女性擔心去醫院會感染,所以往所謂民間信仰去尋求治療,不幸遇上神棍遭遇性侵」。


廖子妤:希望與絕望間,「她」或會找回自己

眾多個案凝聚成《搖籃凡世》:在棄嬰艙服務的麗心(廖子妤飾)邊照顧棄嬰,邊找自己6年前送到棄嬰艙的孩子。她遇上被性侵致懷孕的小曼(許恩怡飾),細心照顧她,為她尋公義。張吉安用細膩的日常鏡頭堆疊麗心的性格:她默默買下殘障者兜售的紙巾、挑出炒粿條中的臘腸而非要求重做、為助小曼主動身入險境。張說,麗心的存在像絕望中一根「微弱燭光」——「她不是一盞明亮的燈,而是一根隨時可能熄滅的蠟燭,卻仍然試圖照亮他人」。


照亮他人的麗心,有照亮自己嗎?電影裏麗心以為可以見到自己的孩子,滿懷希望卻又錯過。陰天踩着電單車的她收到消息,棄嬰艙會暫時關閉。廖子妤說麗心很絕望,「我的絕望是一直以來努力的一條路,已經走了6年,卻突然有人跟我說此路不通,我要怎麼辦?我該往哪裏走?」絕望之餘,藏着一絲希望——小曼。在廖看來,麗心遇見小曼,彷彿遇見過去的自己,「當年的我很希望有人伸出援手來幫我,現在的我幫小曼,同時也在幫當時的自己」。問廖,希望與絕望間,麗心下一步會怎麼走?她答,麗心或許會找回自己,回到大學修讀電影時鍾情的片場,「她喜歡電影、喜歡人、喜歡思考,只是這些東西被一個錯誤掩埋,變成了牀底下的灰塵,變成牆上一張電影海報,變成一堆書。但它們沒有離開過麗心……麗心需要休息。好好睡一覺後,麗心會找到未來的路」。


導演張吉安:對女性身體的束縛,不會陌生

目光轉回香港,港馬兩地的社會情境雖不盡相同,卻同樣有宗教、性侵與父權結構的問題;在香港,也有似麗心、似小曼的女性。電影中宗教是救贖也是枷鎖,開場伊斯蘭聖訓「天堂在母親腳下」,跟後續宗教團體對棄嬰艙的斥責,還有宗教人士對墮胎者的指摘成對比。張吉安說:「馬來西亞背景下的宗教問題,拍出來可能香港觀眾會很陌生。但一個社會對女性身體的束縛,不會陌生。」他不想把神棍與禁止墮胎的規定歸罪於宗教本身,「宗教教義由人去實施,尤其是由父權社會所行使,往往使得父權成為掌控女性命運的主導者」。


「我們應該跳脫出來,不要因為自古以來的習俗怎麼做,現在就要怎麼做。」張吉安說。記者不禁想起戲中對白,「隨着政權更迭,規則制度會改變,社會習俗也難以倖免」。張吉安卻說此處不需要對白——甚至,不需任何聲音。他希望觀眾記得電影最後一幕,「我們把整部電影的聲音都抽走了,因為我們不需要任何聲音來給女性任何意見,一切都應該由她們自己做決定」。


文:王梓萌

編輯:謝秋瑜

電郵:friday@mingpao.com

[開眼 藝述速遞]


2025年6月1日星期日

正義與生命的抉擇

【明報專訊】2025年6月2日


10年前拜讀哈佛大學政治哲學教授Michael Sandel著作Justice: what's the right thing to do?,對於何謂正義有着深刻感受和反思。書中描述課堂中Sandel教授對道德哲學的思考和討論,精彩之處在於他通過假設的事例和思考實驗,深入探討人性在道德和正義之間的抉擇。

書中假設你正在一輛失控電車的控制室中,當它快要撞向正在軌道上工作的5個人時,你瞬間發現軌道上有分岔路軌,在分岔路軌另一端只有1個人在工作。此時你是否應該把失控電車轉向分岔軌道,避免撞向5個人而犧牲1個人?課堂上大部分學生都認同應該把電車轉向,按道理犧牲1個人而救回5個人是正確決定。然而當教授把場景轉換為,你是站在天橋上看着那架失控電車,而制止電車撞向5個人方法就是把1個肥胖的人推倒在路軌上,同樣是為了拯救5個人性命,而犧牲1個人的功利主義(utilitarianism)做法,大部分同學卻反對這種主動犧牲另一個人的行為。


理解明辨目標 給予最合適服務

醫生同樣會遇到在救人的關鍵時刻,作出影響生命的抉擇。例如1996年八仙嶺山火,威爾斯親王醫院一時間接收大量吸入濃煙和燒傷病人,當年前線醫生要當機立斷把傷者分類,選擇對不同程度傷者施行緩急先後的個人化搶救!急救指引一般以「A,B,C ——Airway, Breathing, Circulation」作為緩急先後的準則,但當遇到大量傷者需要插喉和呼吸機急救時,在有限醫護人手和資源情况下,怎樣能同時快速抉擇治療哪名傷者?全球在非典型肺炎疫情時,醫生亦要在有限資源下,選擇哪名呼吸困難病人更需要呼吸機。而各地亦有老人家自願把呼吸機讓給年輕患者的偉大例子!

Jeremy Bentham在18世紀提倡功利主義時強調,任何決定都會為公眾帶來「困難、痛苦」和「幸福、快樂」。功利主義的目標是在平衡得失後,為大部分人帶來最大「幸福快樂」。書中亦舉例19世紀末,因海難沉船而被困在救生艇上的4名船員,在茫茫大海中漂浮等待救援。水盡糧絕之際,船長開始考慮怎樣能增加生存機會,其中1名年輕水手因病而瀕臨死亡,其餘3人決定在未有得到他本人同意下,犧牲殺死這名年輕水手,利用他的身體充飢。3名船員獲救後返回英國,把整件事和盤托出,因殺人罪而被送上法庭。到底為了生存而犧牲一個瀕死的生命是否正確?雖然在生存者角度來看這是理所當然,但只要能達到最大效果,便認同在極端情况下可以「合法殺人」,絕對不符合整體社會利益。

雖然這些都是極端例子,但我們在決定未來醫療發展和資源運用時,必須考慮多方面因素,單憑以達到最大治療病人的數量和效果來決定成效指標,未必是最正確的方向。正如亞里士多德(Aristotle)對正義的「目的論」哲學,運用資源應在理解和明辨目標後,給予人民最合適的服務。


文:趙偉仁(中大醫學院院長)

(愛手術、愛教學、愛創新、愛機械人、愛畫畫。中大醫學院院長趙偉仁分享對生命的百般熱愛,隔周刊出)

(本網發表的作品若提出批評,旨在指出相關制度、政策或措施存在錯誤或缺點,目的是促使矯正或消除這些錯誤或缺點,循合法途徑予以改善,絕無意圖煽動他人對政府或其他社群產生憎恨、不滿或敵意。)

2025年5月19日星期一

涉藏太空油煙彈 父報警拘14歲子

涉藏太空油煙彈 父報警拘14歲子 社工:非最好解決方式 「日後怎相處?」

【明報專訊】2025年5月20日

長沙灣蘇屋邨一名14歲少年涉嫌在家藏有一批太空油煙彈,其父前晚大義滅親報警,少年當場被捕。有社工表示,家長若發現子女疑似吸毒,宜先與子女溝通,「報警未必是最好的解決方式,找警察拘捕子女後,你怎樣跟他們再相處呢?

圖1之1 - 14歲少年涉嫌在家藏毒,其父大義滅親報警。警員在少年房間檢獲26枚太空油煙彈及一支加熱煙槍(圖),以涉嫌管有危險藥物拘捕他。(警方圖片)




警方周日晚上7時許接獲50歲男子報案,指懷疑其子在蘇屋邨寓所藏毒。警員接報到場,在報案人兒子房間檢獲一支電子煙加熱器及26枚含太空油主要成分依托咪酯的煙彈,遂以涉嫌管有危險藥物拘捕該14歲兒子。涉案毒品市值約8300元,案件由深水埗警區刑事調查隊第九隊跟進。

首4月案件超去年全年

政府今年2月刊憲將依托咪酯及其3種類似物列作毒品。根據警方統計,今年首4個月錄得269宗涉太空油案件,拘捕333人,當中70人為21歲以下;而去年全年共有195宗涉太空油案件,拘捕278人,當中61人為21歲以下。數字顯示,今年首4個月的案件宗數及被捕人數,皆超過去年全年。

青協:個案未減 更趨隱蔽

香港青年協會「青年違法防治中心」抗毒服務單位主任文習武說,刊憲前後接獲的求助個案未見下跌,「很多正吸食的(青少年)也繼續吸食,只是吸得小心些、隱蔽些」。他說青協接獲的求助個案不乏初中生,年紀最細12歲,「有些是升中後認識到一些正吸太空油朋友,出於貪玩、跟潮流,開始接觸毒品」。

文習武稱,報警並非解決青少年吸毒的唯一方法,更可能造成反效果,破壞親子關係,「你報警拉咗阿仔阿女之後,你點同佢相處呢?」他建議家長可先與子女溝通,嘗試了解吸毒背後原因,「是受朋輩影響抑或只是好奇、貪玩試一兩啖」,再對症下藥,並尋求社工等專業人士協助。

警方回覆查詢稱,1月引入依托咪酯快速檢測試紙,截至上月底,前線人員在街上巡邏時,基於試紙呈陽性結果,已拘捕54人懷疑吸太空油,將繼續打擊毒品供應,並加強禁毒宣傳教育。

*補充資料

「太空油」是一種非法濫用的物質,通常含有醫療麻醉藥依托咪酯(Etomidate)。依托咪酯原本用於手術麻醉,但被不法分子混入電子煙油或溶劑中吸食,因其可能導致幻覺或飄浮感,故被稱為「太空油」。

在香港,依托咪酯受《藥劑業及毒藥條例》管制,屬第一部毒藥,僅限醫療使用。非法管有、吸食或販賣「太空油」均屬違法,最高可被判罰款及監禁。

濫用「太空油」會危害健康,可能引發呼吸抑制、昏迷,甚至致命,長期使用更會損害腦部及器官。

運用「太空油」新聞案例進行倫理學探討

一、教學目標

透過真實社會事件,引導學生思考:

  1. 義務論(Deontological Ethics)與目的論(Teleological Ethics) 在道德決策中的應用;

  2. 家庭倫理與法律責任 的衝突(「大義滅親」vs.「父為子隱」);

  3. 媒體倫理:新聞標題的客觀性與潛在價值導向。


二、教學內容與討論方向

(1) 義務論與目的論的分析

  • 義務論角度(強調規則與責任):

    • 父親報警的行為可能基於「守法是公民義務」的原則,認為舉報罪行(即使涉及親人)是道德責任。

    • 警方依法執法,符合社會契約與法律規範。

  • 目的論角度(強調結果與效益):

    • 社工建議「先溝通再求助專業人士」,關注長期親子關係修復與青少年更生的可能性。

    • 若報警導致家庭破裂或子女叛逆加劇,是否符合「最大福祉」?

討論問題

  • 父親的選擇更傾向哪種倫理立場?社工的建議又基於何種考量?

  • 兩種理論如何影響我們對「正確行為」的判斷?


(2) 家庭倫理衝突:「大義滅親」vs.「父為子隱」

  • 儒家倫理:傳統強調家庭紐帶優先(如《論語》「父為子隱,子為父隱」),但現代社會是否仍適用?

  • 法律與道德張力:當親人涉毒,舉報是否「大義」?隱瞞是否「包庇罪行」?

討論問題

  • 若子女的行為可能危害他人(如販毒),家長的責任是否改變?

  • 如何平衡「保護家人」與「社會公義」?


(3) 媒體倫理:標題的潛在引導性

  • 標題分析

    • 標題突出「父報警拘子」與社工質疑「日後怎相處」,可能暗示「親情重於守法」。

    • 是否客觀呈現事件全貌?或強化「法律手段破壞家庭」的敘事?

  • 新聞道德爭議

    • 媒體有責任避免誤導公眾,但此標題是否過度簡化複雜的倫理選擇?

討論問題

  • 若標題改為〈父舉報子藏毒 社工倡先溝通〉,傳達的價值觀會有何不同?

  • 媒體應如何平衡「吸引讀者」與「倫理中立」?


三、教學活動建議

  1. 角色扮演:分組模擬父親、社工、警察、子女的立場,辯論最佳處理方式。

  2. 倫理抉擇表:列舉「報警」「溝通」「強制戒毒」等選項,分析各方案的義務論與目的論依據。

  3. 標題改寫練習:要求學生設計更中立的標題,反思語言如何影響道德判斷。


四、總結反思

此案例涉及個人、家庭、社會與法律的多層衝突,適合引導學生:

  • 批判性思考倫理理論的現實應用;

  • 辨識媒體敘事中的價值預設;

  • 探討青少年問題中「懲罰」與「矯正」的平衡。

延伸資源

  • 香港《危險藥物條例》與《保護兒童及少年條例》相關條文;

  • 儒家倫理與現代法治的比較文獻。

老師可根據學生程度調整討論深度,並鼓勵連結生活經驗(如校園禁毒教育)。

附註:本案可結合「生命教育」「法治教育」跨科協作,強化價值觀培養。

本回答由 AI 生成,内容仅供参考,请仔细甄别。

倫理科討論問題參考答案與評分準則

(1)義務論與目的論的分析

參考答案

  • 父親的行為(義務論傾向)

    • 義務論強調「守法是絕對責任」,父親報警是基於對法律的遵守,認為舉報犯罪(即使涉及親人)是公民義務。

    • 評分重點:學生能否指出「規則優先」的核心原則,並連結法律與道德責任(如《危險藥物條例》)。

  • 社工的建議(目的論傾向)

    • 目的論關注行為後果,社工建議「先溝通」是為了避免親子關係破裂,並尋求更有效的矯正方式(如輔導)。

    • 評分重點:學生能否分析「長期效益」(如家庭和諧、青少年更生)與「短期執法」的衝突。

評分準則(每題10分)

等級表現描述
9-10分清晰區分兩種理論,並精準應用於案例;能批判性比較兩者優劣。
6-8分正確辨識理論差異,但分析較表面;未深入探討衝突點。
3-5分僅簡單提及理論名稱,未具體連結案例。
0-2分答案與題目無關或嚴重誤解理論。

(2)家庭倫理衝突:「大義滅親」vs.「父為子隱」

參考答案

  • 支持「大義滅親」的論點

    • 法律面前人人平等,舉報可防止子女進一步犯罪或危害社會(如販毒)。

    • 現代社會強調法治,家庭紐帶不應凌駕公共利益。

  • 支持「父為子隱」的論點

    • 儒家倫理認為親情是道德基礎,優先保護子女可能更利於其悔改(如透過家庭支持)。

    • 舉報可能導致子女對社會失去信任,反增加叛逆風險。

評分準則(辯論式題型)

等級表現描述
9-10分完整呈現雙方立場,並提出權衡方案(如「先內部處理,若無效再舉報」);引用經典或法律條文支持。
6-8分列舉正反論點,但缺乏深度分析或解決建議。
3-5分僅單方面支持某一立場,未考慮對立觀點。
0-2分答案片面或離題。

(3)媒體倫理:標題的潛在引導性

參考答案

  • 標題問題

    • 原標題《涉藏太空油煙彈 父報警拘14歲子 社工:非最好解決方式 「日後怎相處?」》強調「親情衝突」,可能暗示「守法次於家庭關係」。

    • 未平衡呈現「法律必要性」或「毒品危害」等資訊,易誤導讀者輕視法律責任。

  • 合乎新聞道德的標題應

    • 保持中立(如〈父舉報子藏太空油 社工籲先溝通〉);

    • 同時提及「法律後果」與「家庭輔導」的雙重面向。

評分準則(批判性寫作)

等級表現描述
9-10分精準分析標題的價值預設,提出具體改進建議;連結媒體倫理原則(如客觀性、公共利益)。
6-8分指出標題偏頗,但未深入探討影響或改進方案。
3-5分僅描述標題內容,未進行倫理分析。
0-2分答案與媒體倫理無關。

總評分建議

  1. 整合性評量:可要求學生撰寫短文,綜合三題分析(佔分50%)。

  2. 課堂表現:參與角色扮演或辯論的積極度與深度(佔分30%)。

  3. 創意應用:設計更中立的標題或提出替代解決方案(佔分20%)。

備註:教師可依學生程度調整評分比重,重點在培養「倫理思辨」而非單一正確答案。

本回答由 AI 生成,内容仅供参考,请仔细甄别。

2024年5月5日星期日

「脆皮大學生」氾濫:忽略培育孩子獨立能力

【明報社評】內地有大學禁止學生在勞動節假期自行組團外出旅遊,也有大學禁止學生在宿舍掛牀簾,引起不大不小的爭議。大學用粗暴手段將大學生當小學生來管,這需要教育部履行職責,提高對大學管理層的要求,相信此類「不近人情」的做法將會有所改善。更大的問題,在於大學的管理邊界是否可以無限擴大,政府、社會和家長都在「富養」孩子,只顧給予物質滿足,忽略培育孩子獨立能力,導致「脆皮大學生」氾濫,問題愈益嚴重,國家可用之才日益稀缺,情况令人擔憂。

內地大學管理辦法粗暴

學生反感無所適從

勞動節黃金周學生出遊成風,本是在學業壓力下的一個放鬆機會,但有大學發出禁令,不准學生組團出遊,「大煞風景」。學校這個規定的原意可能是加強管理,要求組團出遊的單位,要保證做好各種安全措施,作為批准的條件,目的也是為了學生安全。由於學生自發組團,沒有一個組織去保證安全措施,因此禁止學生自行組團。但這種管理辦法確實粗暴,令人懷疑背後的邏輯是出於學校不想擔責而先發制人,一旦學生自行組團出遊發生問題,學校可以將責任撇清。

至於禁止學生在宿舍牀鋪掛牀簾,大學給出的理由是,希望學生不要「自閉」,應該多與室友溝通。鼓勵學生之間多作人際溝通,而不是各自各埋首於手機,這也本是良好願望,但所採取的手段,卻不是積極組織一些受年輕人歡迎的活動去鼓勵溝通,而是用粗暴的手段去禁止掛帳簾。

內地大學對學生的管理,不合理的地方由來有之,但疫情期間一切從嚴,將各種嚴格管理措施合理化,當時或許有必要,但問題是制定嚴苛政策時沒有設計「日落條款」,導致大學應有的寬鬆和靈活學習、生活環境,疫情結束後不但沒有回復到疫情前,反而變本加厲。大學就是一個官僚機構的縮影,一旦運用了手上的權力,就愛不釋手,而且由於缺乏外部監督,即使是不合理的措施,也可以「肆無忌憚」。

大學生自由散漫的行為,古今中外皆如此,無論從家長的角度或者學校管理層的角度看,很多都是「離經叛道」,但面對這些不能接受的行為,大學管理層應該採取的是疏導還是橫加干預,則要考慮大學生的心理承受能力。

現今大學生的承受能力愈來愈低是不爭事實,「脆皮大學生」一詞在今年開始流行起來,是用諷刺的口脗,形容現今的大學生,無緣無故得病,十分容易受傷,隱含的意思是,學生毫無自我保護意識,也不懂得採取保護措施,最後的結果是「喪失生存能力」。生理上生存能力的影響因素很多,從教育部要求大學生每年必須接受體能測試的結果看,愈來愈差是必須解決的問題,而每逢體能測試日子到來,請病假或者開醫生證明不能接受體測,反映大學生不敢面對未能通過測試的後果,而採取瞞天過海的手段去規避,則是心理上「脆皮」的側影。

「脆皮大學生」生理心理皆脆

家長社會政府「富養」的後果

大學生心理素質每况愈下,最根本的因素是缺乏人生目標,高考過關進入心儀大學是中學生的唯一目標,一旦考進大學,本應根據新掌握的學科知識,以及有更多接觸不同興趣的機會,訂定新的職業目標或者人生規劃,但在急劇變化的社會,充滿不確定性的因素不斷湧現,令大學生感到迷惘,也是人之常情,但緣何他們缺乏心理素質去面對新的變化,以及整個社會如何應對,則是需要探討的地方。

社會愈來愈富裕,加上一孩政策的因素,兩個大家庭將所有資源、注意力及希望集中在一個小孩身上,造成所謂「富養」的問題,帶來的後遺症包括將年輕人「脆皮化」。一個年輕人的成長過程,從小學課餘學鋼琴還是笛子,中學選文科還是理科,到大學選什麼專業,都是由家長決定,從來沒有給過他們獨立下決定的機會,進入大學後面對不同的選擇而無所適從,不敢承擔、無法承受後果的唯一選擇是逃避。

家長如何面對這個責任,很大程度是私自的選擇,但政府如何應對這個問題,則會影響今後整個社會的人才儲備。大學管理層用粗暴的手段管理學生的行為,不單為大學生帶來反感和消極對抗,更嚴重的是建立了壞先例,行使權力可以「橫行無忌」,當他們走上工作崗位,成為「大權在握」的負責人,他們或會東施效顰。

培養大學生有獨立處理能力是一個很大的命題,需要國家政策、社會群策群力、家長配合等等因素才能成就。但首先要給他們做決定的機會,以及有試錯的機會,並且帶領他們更好地承擔決策帶來的後果,所需要的態度與措施,都必須是積極主動的疏導,而不是粗暴的打壓。「脆皮大學生」是冰封三尺的結果,這關係到未來國家、民族的棟樑如何更有責任感、更有承擔力,這個問題必須積極處理而且不容有失。


2024年2月8日星期四

事出必有因:寫出國際大屠殺紀念日

【明報文章】1945年1月27日,蘇聯軍隊中一名年輕的猶太上尉Anatoly Shapiro到達奧斯威辛-貝爾克瑙(Auschwitz-Berkenau)集中營,揭開了集中營的人間地獄慘况。

2005年的同日,經過以色列的外交努力,聯合國大會選擇了作為全球紀念大屠殺受害者的日子,並深入研究大屠殺之前的歷史、政治和意識形態背景,以及這一事件發生的可能,以實現「絕無下次(never again)」的承諾。

大屠殺的教訓

大屠殺給我們的普遍教訓是,種族主義、對他人的仇恨和不包容,會導致我們彼此做出極端惡劣的事情。

大屠殺前的許多事件露出端倪:多年來官方鼓勵反猶太主義,將長期存在的種族主義和反猶太主義合法化,從可接受的公共言論的幌子,轉向包括暴力屠殺、歧視和排斥,並以「最終解決方案」(Final Solution)和種族滅絕為結局。

對我們和任何有正常道德標準的人來說,今年的大屠殺紀念日(1月27日)有新的痛苦意義。正如聯合國秘書長古特雷斯所說,與大屠殺一樣,去年10月7日的悲劇「事出必有因(did not happen in a vacuum)」。然而,與那種含義相反,大屠殺的背景不是政治性的,而是純粹的反猶太主義和種族主義。

對猶太人仇恨 確實存在

對猶太人的仇恨存在已久,通常是隱蔽式,主要在危機時期便爆發。它經常被政治利用,甚至在幾乎沒有猶太人的地方也被利用。在阿拉伯世界和廣泛的西方世界中,對猶太人和以色列的仇恨,及隨之而來的妖魔化和使其失去合法性(delegitimization),是確實存在。在歐洲和美國,如在阿拉伯和穆斯林世界一樣,反猶太主義是由對猶太人的偏見、仇恨和仇猶教育所助長而成,包括將針對猶太人和以色列的恐怖襲擊合法化甚至美化。

以色列的反猶太批評者將其描繪成種族隔離國家(apartheid state),並對以色列與巴勒斯坦的衝突抱持偏執看法。世界各地呼籲「從河流到大海解放巴勒斯坦(the liberation of Palestine from the River to the Sea)」的示威活動,實際上是對種族清洗猶太人的合法化。就像呼籲對猶太人發動另一場起義一樣,他們已經習以為常。不足為奇的是,在用作哈馬斯武器實驗室和軍火庫的加沙民眾居所中,發現了希特勒《我的奮鬥》的阿拉伯語譯本;這書更是該地書展裏的常客。

生活在內蓋夫(Negev,以色列南部地區)西部及去年10月7日遭受襲擊的30個社區中的大屠殺倖存者,他們曾經歷一系列最可怕的事情,卻再次目睹了世界曾經承諾「絕無下次」的一再發生。其中91歲倖存者Moshe Ridler,在羅馬尼亞大屠殺中保住性命,卻與他的摩爾多瓦看護同被冷血屠殺。

德國駐以色列大使Steffen Seibert在訪問貝林森醫學中心(Beilinson Medical Center)接受採訪時,貼切地表達了這一點——他說「最近我遇到了一名於大屠殺倖存的老婦人,她談到被綁架到加沙的孫兒。她在大屠殺中倖存下來,但無辜孫兒的慘况,令她一再面對這種難以形容的恐懼」。

她的故事,也反映了居住於加沙附近社區的許多其他大屠殺倖存者的故事。他們自己和家人都是當天恐怖襲擊的受害者。

對哈馬斯戰爭 關乎猶太人命運

接受反猶太主義言論作為政治話語的合法(legitimate)組成部分,對自由價值和整個世界的未來帶來威脅。無論這種現象於什麼地方出現,我們所有人都有責任與之抗爭。

清晰明確地陳述,是至關重要的——2023年10月7日開始的戰爭,不是一場關於領土或自由的戰爭,而是關於在以色列土地上猶太人岌岌可危的命運。

因此今年的國際大屠殺紀念日,比以往更強烈地警醒我們:什麼事情都能夠在一個冷眼旁觀的世界發生。

(編者按:文內分題為本報編輯所加;英文原文可參閱「明報新聞網」觀點頁面)

作者藍天銘(Amir Lati)是以色列駐香港總領事

(本網發表的時事文章若提出批評,旨在指出相關制度、政策或措施存在錯誤或缺點,目的是促使矯正或消除這些錯誤或缺點,循合法途徑予以改善,絕無意圖煽動他人對政府或其他社群產生憎恨、不滿或敵意)

[藍天銘]

2022年12月17日星期六

內地器官手「過河」,救活心竭小芷希

【明報專訊】患急性心衰竭急待心臟移植的4個月大女嬰芷希,母親曾公開「求心」冀奇蹟出現,經過3周等候,小芷希昨凌晨於兒童醫院完成換心手術,心臟來自內地腦幹死亡幼童,為全港首宗來自內地的器官移植手術。醫管局聯網服務總監鄧耀鏗稱,今次屬「特事特辦」,為芷希找心臟爭分奪秒,過程「合情、合法、合理」,日後不排除再用類似途徑協助需接受器官移植港人。有移植專家及病人組織形容是好事,認同可探討建立兩地器官捐贈制度,但有公立醫院外科醫生稱內地一直被國際質疑有非法買賣器官問題,擔心香港開先例接受內地器官供港移植,影響本港醫學界於器官移植多年建立的良好聲譽,憂本地醫學界被拒參與國際學術交流及培訓。

港最細心臟移植 新心運行尚算理想

芷希出生41日便確診「擴張性心肌病變」引致急性心臟衰竭,心臟移植為延續生命唯一方法。兒童醫院行政總監李子良稱芷希情况危殆,最近更有走下坡迹象,如再無適合心臟供移植,隨時有生命危險。負責動手術的兒童醫院心胸外科顧問醫生任力恒稱手術過程順利,芷希的新心臟運行尚算理想,現留醫深切治療部,仍需呼吸機及強心藥,復原進程屬估算內,形容屬理想情况。兒童醫院稱是次手術亦為香港第一個最小的心臟移植手術。

港府求助衛健委 捐贈者原未能配對內地輪候者

等候捐心期間,特區政府主動聯絡國家衛健委求助,至前日收到通知,一名內地幼童因意外頭部嚴重受傷,腦幹死亡,惟幼童心臟與內地正輪候心臟者未能配對,故內地醫療團隊聯絡香港兒童醫院,因該幼童體重低,經評估後認為其心適合捐予芷希,心臟前日運抵本港,同日傍晚開始做移植手術,昨凌晨約1時完成。

鄧耀鏗形容,芷希屬「好特別好特別嘅個案」,故局方「特事特辦」,爭分奪秒完成移植,強調程序合乎兩地就器官移植的監管和法規,經衛生署人體器官移植委員會批准,「合情、合法和合理」,日後不排除再用類似途徑協助其他需接受器官移植的港人,但難以詳細說明什麼情况下會再批准內地器官供港移植,視乎病人需要什麼器官、病人年齡、能否在香港找到合適器官等。被問到為何無選擇來自內地以外、如台灣等地的心臟移植,鄧解釋,器官運送過程時間不能太長久,香港與內地較接近,故會考慮鄰近地方。

港人器官捐內地? 醫管局:個別個案按性質處理

至於今次事件後兩地會否就器官捐贈建立互通機制,港人捐贈的器官日後會否送上內地,鄧沒正面回應,稱若有個別個案會跟個案性質處理。

港大臨牀醫學學院肝臟移植科主管陳智仁表示,成功輪候體積相若的嬰兒器官機會較微,加上今年器官捐贈數字令人失望,女嬰芷希已輪候器官一段頗長時間,如覓得合適器官救回一命,站在病人和家屬立場是好事。

醫生:外國質疑內地有非法買賣 憂損聲譽礙國際交流

不過,有公立醫院外科醫生質疑是次做法,稱外國多年來一直譴責及質疑內地有非法器官買賣等問題,本港接受來自內地的心臟移植是「開壞先例」, 擔心影響外界對香港器官移植多年建立的良好聲譽,外國醫院及機構會考慮中斷與香港器官移植技術的交流及培圳,本地醫學界日後出席相關國際會議或出版論文或有困難。

醫局:不覺影響聲譽 今次是好事

鄧耀鏗回應稱,絕不覺得會影響香港聲譽,局方任務很簡單,就是幫助芷希,又稱香港及內地的器官移殖都獲國際認同,今次個案是好事,「大家應高興」。


*【明報專訊】眼見女兒插滿喉管危在旦夕,心臟移植是續命的唯一方法,惟發達國家幼童病死率相當低致難覓合適器官,芷希的媽媽(上)上月底向公眾呼籲捐心時曾說期盼奇蹟,經過3周等待,奇蹟真的出現。香港兒童醫院行政總監李子良昨日代表芷希父母稱,非常感恩及多謝捐贈者父母的大愛,他們體諒到芷希需要心臟延續生命,給了她重生機會。芷希父母亦感謝兒童醫院、香港及內地政府部門的努力,令一切無縫接軌,做到最完美,形容「是一個奇蹟」,多謝送上祝福的市民,相信芷希收到大家的支持,才能捱過複雜手術。

* 【明報專訊】今次能短時間促成內地捐出心臟拯救芷希,其中一個關鍵是「中國人體器官分配與共享計算機系統(COTRS)」。

醫務衛生局昨晚發稿指出,中央政府連同國家衛健委等內地相關單位接獲特區政府求助後,隨即透過COTRS與香港建立兩地跨部門協調中樞,緊急啓動內地與香港的臨時醫療應急救助人體器官共享預案,系統在全國範圍內多輪自動匹配後,確認該心臟於內地並無合適受贈者,故應特區政府求助,經國家衛健委、國務院港澳辦、海關總署及內地相關單位支持配合,短時間內完成審批。內地醫院隨即安排動手術,取出器官緊急運送到港。

特首李家超昨亦在facebook感激兩地團隊努力共創醫學成就,使芷希獲重生機會,全賴兩地相關部門及團隊人員堅持生命至上,克服挑戰。


2022年11月5日星期六

復常之路有倫理問題嗎?


【明報專訊】香港走上復常之路,並不容易。回顧一下,走上復常之路的起點,應是今年4月。前任行政長官林鄭月娥在4月28日發表網誌,標題為「疫情明顯受控 踏上復常之路」。2022年是香港踏入抗疫的第3年,疫情在2、3月間大爆發,以人口比例計,死亡率曾飈升至全球最高。在極其嚴峻甚至惡劣的情况下,各項防疫限制措施變得非常嚴厲,包括「疫苗通行證」。在這被稱為「第五波」的疫情中,逾120萬人檢測陽性,未有檢測的感染個案估計更不止此數。與其他地方的經驗一樣,大爆發加快了疫苗接種,形成混合免疫力屏障(hybrid immunity),成為後來復常的條件。那是初階的復常,當時全民仍如驚弓之鳥,所謂放寬,只不過是讓學校分階段恢復面授課堂、限聚令由2人改為4人、撤銷航班「熔斷機制」等。現在政府大手筆放寬,市民生活和生意經營才真的開始鬆綁。

過去兩年,筆者不時為文或接受媒體訪問,提出對具體防疫焦點的分析,也包含一些異議和批評,然而我對香港不時調整策略的大方向是認同的。我在2017年到中文大學從事倫理學工作,幾年間對社會議題多了一些對倫理的敏感度,這讓我有時會「預見」抗疫中的一些倫理問題,例如早在2021年1月,新冠疫苗接種計劃推行之初,我提到,要注意數以十萬計無精神行為能力的人士(mentally incapacitated persons)無法「知情同意」,應當由誰決定接種與否?(〈新疫苗大接種:同步的倫理考慮〉,《信報》,18.1.2021)這個倫理題目未受當局注意,到院舍大爆發,才修訂指引亡羊補牢。回顧有助前瞻。

近期參加了兩場學術性的網上研討會,一場是本地加內地學者,一場是與台灣學者,都是綜述香港應對新冠疫情的倫理議題,有兩點觀察:

一、抗疫倫理議題具普世性,但在國際上關注的題目中,香港不一定成為焦點,例如疫苖分配與獲取的公平問題,又如呼吸機等醫療資源在緊絀時的分配問題,在社會上沒有討論。前者是因為香港的新冠疫苗供應充裕,後者則是因為我們慣常視醫療資源分配為管理上調配的問題。即使在3月時醫院病者滿地,病牀開到醫院門外,社會不能接受,議論的焦點仍然落在如何可以在運作上處理服務瓶頸。

二、香港抗疫期間出現倫理爭議時,焦點大多與切身的自由有關,包括工作權利、生活上的自由、強制接種疫苗等。整體而言,最常見的質疑是嚴厲而廣泛的限制是否合理和合乎比例。後者也是筆者評論時常用的角度。

復常之路 誰先受惠?

以上是回顧,前瞻又如何?現在香港復常進入直路,各方面也在鬆綁,生活舒暢了,市民旅遊的旅遊,敘舊的敘舊,還有什麼倫理問題?談倫理問題不是要堅持「先天下之憂而憂,後天下之樂而樂」,而是維持活潑的敏感度和慎思,並且在復常階段發揮更大的同理心。應當注意,倫理的關注不光是為辯論道理,在中國傳統,孔子講「仁」,孟子說「不忍人之心」,都有同情和同理心在。

在香港復常之路,可以注意以下焦點。

誰先受惠:復常措施有多方面,不是人人同步受惠。我在醫管局工作時的上司梁栢賢醫生在臉書上點評「復常之路」,常能引導社會討論。近日他提到,11月一些大型國際活動陸續舉行,某些海外入境人士來港的檢疫要求獲得部分「豁免」,優先享受了「0+3」的寬鬆版。我看這是對金融領袖投資峰會來賓的豁免。梁栢賢提醒,「太多豁免會給市民不公平和特權的感覺,試行之後應盡快普及」。

誰先受惠關乎「公平性」,這是一個明顯例子。為什麼國際金融領袖可以獲得「豁免」?因為國際金融中心的地位對香港非常重要。當我們提出這個理據,同時也就是說其他人的其他活動並不是那麼重要。任何政策也涉及對不同人群的對待,如果有差別對待並且涉及價值判斷,必須小心持守基本的公平原則。

院舍探訪:涉及「公平」的另一個問題是安老院的探訪規定。在第五波疫情,院舍長者死傷枕藉,成為集體的創傷記憶,因此有關院舍探訪的復常特別難被優先考慮,但是親人的探訪,包括餵食、陪伴、協助衛生上的照護等,對院舍長者的身心是十分重要的。現在絕大多數院舍長者,經接種或感染,已有相當的免疫力,若受訪的長者和來訪的家人都已完整接種,再加上到訪前快測,家人的陪伴其實並不會導致2、3月的那種再爆發。探訪長期受限制不准完全復常,與其他社交距離大幅放寬的情景形成反差,顯得並不公平。

「免針」條件嚴苛 有違公平

「免針紙」的情理:筆者支持接種疫苗,日常會規勸有猶豫的親友打針,指出本身有慢性病就更需要疫苗保護,但是另一方面我認為現行對豁免病人接種(「免針紙」)的指引訂得太嚴厲。醫生不評估病人就「賣針紙」屬嚴重專業失德行為,須嚴肅處理,但不要忘記,負責任的醫生是需要有足夠空間好好評估病人,才能判斷什麼是病人的最佳利益。現行指引把豁免接種的條件訂得非常窄,幾乎限於「絕對的禁忌症」(absolute contraindications)如曾經敏感休克才可豁免。在正常臨牀服務,醫生是會同時衡量一些「相對的禁忌症」(relative contraindications)和病人的精神狀態。「疫苗通行證」是在第五波死傷慘重的情况下推行的,當疫情極嚴峻,接種率不足,有必要嚴限豁免,驅使市民盡快接種。它背後的最大考慮是為預防大爆發會令醫療系統崩潰。在大半年後的今天,復常已經來到社交距離幾乎完全放寬,人群歡快地聚集(例如慶祝萬聖節通宵達旦),聚集的實質風險很可能大過未接種的少數人士進入表列處所造成的風險。

我認為在復常階段可以適度放寬豁免條件,容許醫生衡量一些「相對的禁忌症」。這不僅是為病人陳情,根本還是一個「公平性」的問題。當幾百萬人享受完整的社交自由,為什麼某些病人要承受永久嚴苛的限制?

「0+0」難題:復常心切,吸引遊客心切,不少人催促馬上把入境檢疫要求降至「0+0」,有人更建議考慮取消抵港人士檢測的要求。後者是否明智,我覺得頗成疑問。決定復常的速度和徹底的程度,始終還是要基於良好的風險評估,要客觀看科學證據,其中新冠病毒的致重病率和致死亡率是重點。從大方向看,病毒從去年至今的確在弱化,這不單在國際上漸已形成共識,即使內地專家和官員也大致同意。近日全國政協副主席梁振英談廣州南沙新發展區的機遇時,就提到內地隔離要求早前從「14+7」縮短至「7+3」,是有鑑於「新冠病毒趨勢是不斷弱化、重症死亡個案較少」。

新冠「流感化」? 須審慎看待

病毒已經弱化到什麼程度?日本傳染病專科醫師忽那賢志的研究指出,相較於感染Delta病毒,確診Omicron的患者通常症狀都比較輕微,像是英國研究指感染Omicron住院的風險為Delta的三分之一、南非研究的發現相若,美國研究更指Omicron死亡率只有Delta的十分之一。這些數據預示新冠「流感化」是很可能會出現的,但目前它已出現了嗎?今年初,《新京報》辦了一場學者論壇,問「2022年新冠全球大流行會終結嗎?」,參加的兩位港大學者之中,一個樂觀一個審慎,對病毒弱化速度持頗不同看法。

台灣疫情在今年5月大爆發,之後逐步復常,面對的挑戰與香港有可比性。台灣防疫指揮中心的數據分析確認現時全台輕症、無症狀的確診者佔絕大部分,但醫學界仍不認為新冠已經「流感化」。據《TVBS》的報道,台大兒童醫院院長黃立民表示,雖然未來的確有可能走向流感化,但相信新冠肺炎的嚴重程度還是比流感強5到10倍,加上病毒弱化需要非常長的時間,不是短短2、3年就可以完全達到的效果。這是今年7月下旬的報道。近日我在與台灣同行研討交流時,感覺他們對「流感化」的提法還是很審慎。

表面看,「流感化」與否似乎是一個科學實證問題而不是倫理問題。然而現代倫理學對於複雜難題的分析,也不完全是純理性思辨,愈來愈重視與具體情况脈絡和客觀證據相結合。

兒童接種:政府在9月8日公布更新「疫苗通行證」安排時,提出要加強保護兒童,具體調整包括降低「疫苗通行證」的適用年齡,涵蓋5至11歲兒童。不少家長對此有疑慮,政府和醫學顧問專家尚未完整地說明理據,只強調「近期疫情非常嚴峻」,並數說「第五波疫情期間,我們錄得不少重症的兒童個案需要深切治療,其中累計共有6名年齡介乎3至11歲的兒童染疫後死亡,他們均未有接種或只接種了一劑疫苗」。這沒有很大的說服力,一來現在復常,疫情可控,並不像第五波那般嚴峻;二來市民缺乏有關幼童打針風險與得益的具體資訊。最新的官方口徑似乎是,要等到幼童接種率提高,香港才可考慮取消全民口罩令。把這兩者綑綁,無論是邏輯性或公平性都需要更好的說明。

以上是我最近思考香港復常路上與倫理有關的問題,希望香港防疫軟着陸時,各方面都能夠公平合理,以民心為念。

文˙區聞海(生命倫理學者、前醫療管理人)

編輯•王翠麗

2022年7月9日星期六

倫理道德:為動物爭權益,先要爭取人格?



【明報專訊】Happy是一頭51歲的亞洲象,年幼時與6頭小象一同被賣到加州動物園,園主為牠們改上7個小矮人的名字。後來Happy和Grumpy經兩度轉賣,終在紐約市布朗克斯動物園定居。Happy是首隻能通過鏡子自我認知測試的大象,但由於與園內其他同類合不來,牠自2006年起已獨居至今,被稱為「最孤獨的大象」。2018年,有動物保護組織入禀為Happy爭取法定人格(personhood)和人身保護令,上月遭紐約上訴法院以5對2票駁回,是首宗由州內最高級司法機構裁決的同類案件。雖然外界早認為贏面不大,但案件引起了不少動物倫理和權利的討論,讓人省思牠們是否人類社會的物品或財產,又應否賦予牠們相應的權益。

動物有「人格」嗎?

案件的爭議點之一是大象有沒有「人格」,法官主要意見書承認大象聰穎、具同理心和自我意識,但指出非人類動物的自主、智力和情感能力不是行使人身保護令的決定因素。浸會大學應用倫理學研究中心代理主任陳成斌研究動物倫理,他說human和person都是「人」,但前者指涉生物學特徵;後者是心理特質包含思維、智力、感知、道德判斷和自我意識等。而在倫理學層面,動物福利(welfare)、非自願或不自願安樂死和墮胎均是典型「道德邊緣例子」,因對象缺乏某些人格如理性判斷能力或自我意識,沒有一刀切的處理標準,到最後或只能訴諸道德直覺。

這次興訟的動保組織Nonhuman Rights Project(NRP),一直為美國多隻類人猿、大象、海豚和鯨魚爭取人格和人身自由,這次的主角Happy曾通過認知測試,更具說服力。但陳成斌表示目前其實沒有檢視人格的一張「清單」,故動保組織只能先看動物有哪些與人類近似的能力,「有一項就先處理一項。人有人權不是因為生物上是人,而是有人格,如果動物有相應的人格,何不給牠們相應權利(right)?愈接近人類的,就有愈多權利,故他們的想法不是太匪夷所思」。例如人有求生能力,所以不能被侵害生存權,動物亦有求生能力,理應享同等權利。若是動物沒有的人格,例如牠們不能辨認總統候選人,那就不需有投票權。他提到動保人士通常是行動派,不會如學者般把人格理論想得周備才行事。影響深遠的Tom Regen,也是先以動物權利保衛者自居,之後才是哲學家。


陳成斌又說非人類人格(nonhuman person)這概念在宗教或較易理解,可以是神祇或天使魔鬼,但就甚少用於法律。NRP其中一個論據是,即使在英美奴隸未被賦予「合法人格」的時代,也可用人身保護令來釋放他們,所以同樣可在具人格的動物身上開先例。陳成斌則相信即使person的涵義比human廣,立法時亦理應只考慮到人類,NRP「強行」延伸法律,是目前未能服眾的關鍵。法官亦避免重新詮釋法律,會建議以立法途徑跟進。雖然敗訴,但NRP已於別的州份為其他大象提訴,並稱會參考是次少數法官的意見。

為動物分級具爭議

NRP指摘目前法律沒有區分出大象和毛蟲、Happy的權利跟螞蟻無異,這種以人格為動物分級的觀點也非人人同意。哲學家Martha Nussbaum曾提出相近的動物權等級論,以「能力分層」為標準, 認為高智慧生物和親近人類的動物如貓狗,應享有更多權益,香港「NPV動物權益教育」負責人麥志豪說:「但要反駁好簡單:人類就不是這樣劃分,傷殘或智力有問題的人士,都應享有同等人權。為何要用另一原則分配動物權益?」

動物權益 須從人心推動

動物通常被定義為不擁有權利的財產。今次案件令人們欣見有其他可能,因法院認同「Happy不僅是合法東西或財產」。麥志豪比較,現時大多數地區包括香港均視動物為財產、商品或「移動的貨物」(moving goods);近年部分歐洲國家開始用感知生物(sentient beings)定義,這雖然沒有直接賦予動物權利,但提示人類要以人道精神對待牠們。走得更前的國家,甚至訂立令動物快樂的法例,如要定時遛狗;金魚要有伴侶,不能只養一條;停售圓形魚缸,以免牠們不斷繞圈致精神受創。但談到動物的人權,各國就暫時止步,因這將會引起連串訴訟,牽涉飼養寵物、食物製造甚至動物實驗等範疇,足以撼動世界。動物權益或權利強調動物是自己生命的主人,非人的附屬品,比動物福利(welfare)更難做到。麥志豪說自己多年來仍未想通界線:動物是否享有絕對權益?或只能給予牠們福利?即使是支持動物解放的Peter Singer,也寫過如在沉船之際,船上有一人一狗,只有一個救生圈的話,就應該要留給人類,因為人類對後世社會幫助較大,由此衡量生命的價值。

要把動物當人看待,大眾此刻或較難接受,陳成斌則介紹另外兩套較易明白的思路。首先是Peter Singer,他用的是效益主義,以減少世界的痛苦為原則,例如現今生產食品的方式令動物受苦,所以應該摒棄;蚊子沒有痛覺,換言之殺蚊沒問題。聽上去簡單易用,不過這思路時有「撞板」,「沒有痛覺的植物人;或者出世後發現身體有缺陷的嬰兒,可以為了減少他日後的痛苦而殺掉他嗎?」

以惻隱心護生 較易獲認同

另一套是儒家動物倫理,強調惻隱之心,人皆有之,如此叫大家不要虐待動物、要有同情心,較易得到認同。「但這觀點與動物權益仍有差距,例如未去到不吃肉的程度,或者賦予牠們什麼。」此思路側重人類自身的道德感覺,如「見其生不忍見其死、聞其聲不忍食其肉」。套用在現實裏,可能是較多人關心生活常見的貓狗;但如果某個社會習慣吃狗肉,用此角度看就未必有問題。

惻隱心通常是關注動物權益的起點,繼而才到善待、減少痛楚、爭取權利、立法等,像Tom Regen曾在大學做過屠夫實習,便不忍殘殺動物;NRP入禀的動機也是見大象處境可憐,之後再循人格去爭取權利。陳成斌說這當中沒有高下之別,也非一級級遞進。若給予動物明確權利,會較方便社會運作和法律規範;但儒家說的則是由禮到法,如果沒有惻隱心,法例或會形同虛設。香港定義動物為財產,但有保護動物的相關法例,麥志豪指兩者似沒有牴觸,但認為,「法例是人道立場,但我們沒有基礎、精神,如果將動物定性為感知生物,就可以像外國進一步去講快樂,不再有放在膠袋的金魚、困在籠內的雀鳥」。保護法是福利一環,而權益要從人心推動。鑽研動物法的香港大學法律系副教授Amanda Whitfort回覆記者查詢表示,香港承認動物會感受到痛苦,亦訂立了保護牠們的《防止殘酷對待動物條例》,有見條例即將修訂,加入動物福利建議,她期望涵蓋的不只是寵物,也要惠及圈養動物包括食用動物。  

移送庇護所 真係有需要?

若把上述思考套用在Happy身上,什麼才是最符合牠福祉的安排?NRP的倡議不是放生,而是將牠送到大象庇護所,以享用更多自然環境和結識其他同類。營辦布朗克斯動物園的野生動物保護協會則說,Happy在園內已得到專業照料。陳成斌從減少痛苦的角度去想,Happy年紀老邁,應讓牠留在熟悉環境,甚或為牠安排同伴。麥志豪認為,若移送大象到新地方,或許只是將人類的行善欲念強加牠身上,未必是牠真正需要,正如善信放生和餵野豬的行為,「人類統治世界,永遠離不開從我們角度出發去決定動物的權益」。

在他看來,香港現况較接近動物權等級論,諸如人們反對殺野豬卻在吃豬肉;「毛孩論」盛行、說到動物權益幾乎等同寵物。此外,也有點像Peter Singer的效益主義,許多人反對困養海豚做表演,但若園方說是非牟利及做教育,大家就不再反對,但在他眼中這明明仍在剝奪海豚權利。陳成斌正與他持不同意見,認為「教育」是目的,並不能由此判斷海豚有否得到人道對待,如能提供適合海豚習性的飲食和生活環境,未嘗不可。

麥志豪說,隨動物議題推進,會逐漸超出大眾理解,最後圍爐取暖,所以有人說他是貓狗癡、動物癡,他就知道是自己方向錯了。他有次光顧越南餐廳,店主推介牛河,他回答說牛會痛所以不吃,店主轉而推介蠔餅,說蠔不會痛,他唯有停止解說。「別人理解不到的不要再強迫下去,起碼他理解牛會痛,若再堅持說下去,反而會覺得我們神經病。」他設立動物權益教育小組,正是想拓闊港人對動物的認識,但就收起「趕客」的素食主義和不殺曱甴論,免得公眾把保護動物權益的門檻想得太高。動物仍難逃人類的管治,動物權利討論亦未有定案,但觀雛雞可知仁,這案件正好提醒人類別過分「自我中心」,適時思索自己與動物的位置。。

文˙ 梁雅婷

{ 圖 } 受訪者提供、梁雅婷

{ 美術 } 張欲琪

{ 編輯 } 王翠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