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2016-06-19
簡介
哲學是每年6月法國高考開考的第一個科目。哲學是必修科,每年約有60多萬名考生參加哲學科考試,4小時內,考生須從3條題目中選擇一題作答,撰寫一篇數千字的論文。本系列會挑選一些練習試題或昔日試題,參考法國學者的答題建議,引入香港讀者熟悉的例子來演繹,希望藉此說明,哲學科不是純粹法國人的專利,而是訓練人們思維的普遍方法,可以增進對人生和世界的了解,培養獨立思考和判斷,成就民主社會的公民性格。
今周我們選出2016年理組考試的題目,和法國49萬多名考生,一同思考工作的意義。
百多年前,馬克思的女婿保爾.拉法格(Paul Lafargue)曾寫過《懶惰的權利》(Le Droit à la paresse),認為資本主義社會把工作視為宗教,工人遠比古希臘和羅馬時期的奴隸更為辛勞,工作摧毁了人們高貴的智力和身體,因而主張工人高舉「懶惰的權利」,對此香港人大概感同身受。早前一項調查發現,香港工時全球最長,每周逾越50小時。於是,人們很自然會認同減少工作,生活會更有質素。但是,想深一層,完全不用工作的人,如退休人士、百萬富翁或死囚,是否生活得最好?從哲學的角度看,我們需要釐清工作的意思,並說明生活質素怎樣才算好,才可更好地理解工作為生活帶來的意義。
題目﹕減少工作,會否活得更好?
為生存而工作
電視劇中老闆經常用一句話教訓員工﹕「唔使做呀?」這個「做」字的意思是工作,整句話是反問「難道你不用為了負擔生活所需而工作嗎?」老闆藉此提醒員工,你是不可能不為生活而工作的,假如你失去工作,你就可能失去生活的依靠。換言之,在一般老闆和打工仔心目中,工作是用來換取金錢,減少工作,收入自然會更少,生活就會更差。馬克思稱這種工作方式為僱傭勞動(Lohnarbeit),以工資來量化工作,而為了工資而工作日漸成為了資本主義常見的現象。值得進一步思考的是,如果工作只是獲取工資的途徑,那麼,人們為了生存,是否不管什麼工作都要接受呢?如果自己不喜歡做收銀員,但一時間找不到其他工作,為了溫飽或養妻活兒,就要接受了,這似乎是許多打工仔的經驗。這樣算活得好嗎?
工作的本義是表達
馬克思提醒我們,工作日漸成了變賣自己的勞動力來換取工資,其實不是工作的本義,僱傭勞動是現代工作的一種方式,工作還可以有其他方式。他主張工作本身的意義,在於人運用自然界提供的材料,表達自己的思想,既改造了自然界,同時成就了自己。例如我在西藏旅行途中,看到漂亮的風景,於是想畫一張明信片出來,寄給朋友留念。我就把靈感(思想)表達在紙張(自然界)上,這張明信片就帶有我的思想印記,成了我的作品。同理,一個漁夫從海裏捕魚,在市場上出售,這些魚類就不是純粹大自然的產物,而是漁夫勞動的成果。在表達思想的過程裏,我們可以精益求精,繪製更精美的明信片,或者學懂操作各種漁船和機器,令航行變得更安全快捷,魚獲更多。這個工作的過程裏,我們跟同事互相砥礪,就可以令彼此更能肯定自己的價值,用馬克思的話來說,就是發揮了人類跟動物不同的物種特性(Gattungswesen)。在《資本論》裏,馬克思說在勞動之中,「人類改變了自身的特性,發展了其沉睡的潛能」。換言之,人類不是為了生存而工作,工作不純粹是一項工具,可有可無,不同的工作亦不是毫無差別,因為工作本身有一定的意義,當人們選擇工作時,同時選擇了成為一個怎樣的人,為生活創造哪一些意義。對馬克思來說,減少工作,並不會活得更好,反而是活得更差,因為人們更少地開發自己的潛能,更少地表達自己。當一個植物人難以工作,也就無法開發自己新的潛能,可以說活得比常人更差。表面上好像很令人羨慕的百萬富翁,當他不再需要為了生存而工作,於是什麼也不幹,他就會跟植物人陷入同樣處境,不能繼續開發其潛能,即使富可敵國,但不一定活得更好。
掙扎求存與生活意義
當我們說馬克思主張工作可以活得(vivre)更好,這裏所講的生活,是指追求自己興趣,發展自己的才能,肯定自己的價值,形成跟其他人共同生活的社群,更貼切的法文是exister。但是,假如人們要為了生存而工作,這樣就不一定活得更好,這裏所講的生存,是指維持生命或掙扎求存,更貼切的法文是survivre。中文有時說工作,有時說勞動,後者聽起來好像是特別辛勞的工作。其實,在馬克思的用字裏,工作和勞動基本上是同一個字,德文是arbeiten,法文譯為travailler,也就是考試題目的用字。雖然馬克思經常說工人(Arbeiter)的處境怎樣悲慘,但我們不要以為馬克思只關注工人,而是他看到工人反映了工作的意義在資本主義社會被扭曲了,工作不應該成為工人勞動那個樣子。從歷史的觀點來看,他受恩格思(Friedrich Engels)對英國工人的生活狀况的調查所啟發,見證十九世紀歐洲工業化促使大城市出現,工人從鄉村遷徙至大城市的工廠周圍,以便尋找工作,但是工人的生活環境極其惡劣,經常陷於失業、饑荒和疾病之中,因而特別在意揭露他們的境况,期望社會正視。只要我們想起近年富士康工人自殺的慘况,就會發現十九世紀並不那麼遙遠。
工作變成出售勞動力
為什麼工人不能在工業急速發展的時代裏活得更好?馬克思認為,工人並不能在工作裏實現自己的潛能,反而必須為了生存而工作,在工作裏工人不再把自己當做主人,而是把自己當成勞動力(Arbeitskraft)出售予僱主,勞動變成了生產所需的資源。因此,我們看到僱主和僱員不平等的地位。僱主擁有資本,如財富、土地、廠房和機器,他可以運用資本來聘請工人,生產各式各樣的商品,出售到市場上賺取利潤,支付生產成本後,再投資到工業裏,購買新的廠房和機器,改善商品,擴大生產。馬克思把擁有資本的人稱之為資本家(Kapitalist),把工人稱為無產者(Proletariat)。工人沒有資產,他必須依賴資本家的土地、廠房和機器來生產。一旦經濟下滑,市場對商品的需求減少,資本家為了減輕生產成本,避免虧蝕,自然要裁減人手,減少投資。這時資本家仍可靠累積起來的資本來過活,但工人就隨時失業,陷入貧困。馬克思強調,工人和資本家同時需要面對激烈的競爭,工人競爭職位,資本家爭取消費者的消費意欲。例如幾年前諾基亞的技術敗給新興的智能電話,導致大幅虧蝕和裁員,就成了市場學的經典例子。然而,工人倘若長期失業,在十九世紀隨時會餓死,這解釋了為何工人會把家裏的孩子送到工廠去做童工。
在職貧窮與勞動異化
從今天的觀點來看,人們可能會說,在經濟增長的時候,工人可以分享到經濟成果,工資有所增長。讓我們看看香港的情况,根據勞工學者的研究,從1986年至2005年,香港經濟大體上持續增長,同時出現去工業化的過程,有近72萬名工人被淘汰了出來,需要轉到服務業的職位,而服務業並不能即時吸納大量工人,於是工人必須把工資要求降低,導致大量在職貧窮的人口。近年,亦有研究發現,隨着大學數目增加,大學畢業生的起薪點中位數由1993年13158元,下跌至2013年10860元,20年間經濟並非沒有增長,但工資卻下跌了約17%。這些研究有力地證明,工人並不是必然地分享到經濟成果,也間接地印證了馬克思的判斷,不論經濟向上或向下,工人即使辛勤工作,也不會活得更好。然而,馬克思逝世後才出版的早年筆記《一八四四年經濟學哲學手稿》,當中的觀點遠比今天的社會學研究更為基進(radical),他認為即使工資增加,也不能改變僱傭勞動對工作意義的扭曲。他提出了異化勞動(entfremdete Arbeit)的概念,因為工人被資本家命令去勞動,是被迫去勞動(Zwangsarbeit),而不是自主去勞動,在生產過程裏不能實現自己的意願,開發自己的潛能,反而像機器般滿足被指定的要求,而且生產出來的商品也不屬於自己,工作本身帶來的滿足感跟手上的製成品完全分離,工作空間裏也不再有機會跟其他人溝通交流和互相砥礪。試想如果我為了滿足顧客的需求,每天必須畫20張明信片出售,或者每天重複斬叉燒供應300碗叉燒飯,我如何能在重複的工作和生存的壓力下,獲得工作的滿足感,不斷發展自己更多的潛能?
共產主義重視共同
我們可以看到馬克思揭示了現代生活的一個基本的困境。一方面,工作如果能夠表達自己,工作愈多,生活就愈有意義;但另一方面,如果工作只是被迫去勞動,工作增加,生活只會更貧乏,工作減少,生計隨時不保,完全談不上生活得更好。因此,馬克思有別於常見的旅遊雜誌、航空公司或奢侈品的廣告那樣,呈現一個不需要工作的畫面,只有閒暇和享樂,就會活得更好。與之相反,他提議人們應該尋求社會集體的努力,改變工作的方式,由被迫的勞動轉變為自主的勞動,從而解除工作對人的束縛,在工作裏實現人的自由,這樣才能令人活得更好,他把這個目標稱為共產主義(Kommunismus)。中文譯成共產主義容易令人誤解,以為是平分財產的意思,即俗語所謂「做又三十六,唔做又三十六」,但其實他的意思是共同擁有資本,共同決定生產和共同生活的社會,視共享比個人擁有更為重要,着重培養人與人之間的溝通,展現對他人的關懷多於謀求個人的財富。
鄂蘭重視自由行動
毫無疑問,馬克思對工作提出了相當深刻的觀察,可是他同時留下了一連串疑問。 人們真的可以不為生存而工作嗎?工作真的可以完全自主嗎?漢娜.鄂蘭(Hannah Arendt)就嘗試對上述問題,在《人的條件》(The Human Condition)提出另一種看法。鄂蘭提出,人類生活有三種基本活動﹕第一種就是工作或勞動(Arbeit),人類為了生存(survivre)而重複所做的工作,奴隸制的社會由奴隸負責供給人們生活所需,今天的社會則大部分人都要負上這項生活的重擔,人類成了生存的奴隸,沒有自主可言。第二種就是製造(Herstellen),人們製造器具以至藝術品,令勞動的意義更長久地留存在世界上,典型的例子是工匠或建築師着重的製成品。第三種就是行動(Handeln),行動不是任何行為,而是一切無關生活所需或製造器具的行動,行動的過程就是其目的,旨在公開地展現行動者的獨特的看待世界的觀點,以至和別人聯合地行動體現自由,例如公開發表演說,遊行集會表達意見。由此來看,上述三種活動並不是相應於特定的職位或社會階層,例如一個工廠工人固然需要勞動換取工資,懂得操控機械生產一個製成品,但亦有需要公開表達自己的觀點,在他人面前展現其不可取代的個性。如果一個社會視奉「搵食」至上,把所有人變成為了生存而工作的人,就等如無視了人同時需要其餘兩種活動,生活就變得更為乏味,變成機器的螺絲一樣隨時可以被他人取代。試想,如果一個人從沒有為自己創造出任何作品,從沒畫過一幅畫表達自己,從沒有為自己或別人織過一件毛衣,又從沒在公共層面為自己真正相信的看法而辯護,更沒試過跟別人不計較後果而攜手行動,即使他衣食富足,但這樣的生活稱得上是有意義嗎?
閒暇的自由
鄂蘭所講的製造和行動,需要人們得到基本生活保障和更多閒暇,才能真正享受在其中。被工作佔據了大部分時間的香港人,自然需要減少工作,才可以活得更好。但是,我們不應忘記,減少工作騰出來的時間,要在世界留下自己的痕迹,在公共層面勇於表達自己的意見,和他人建立共同體,這才算活得更好。自由的意思,不是在消費上有更多選擇,而是面對多元的世界,消除破壞人與人之間交流的暴力,與他人攜手行動,鄂蘭稱之為政治的生活。
文:劉況
編輯:劉子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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