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2015-08-28
香港也許是地球上最自由的華人社會,更肯定是全中國最自由的城市;但香港人有否善用他們幾乎是與生俱來的自由?這不是一個只適宜作學術討論的問題(academic issue),而是有重大的現實意義和政治後果,亦與香港的管治和前途息息相關。
自由被濫用 凌駕專業法治道德
今日香港人享有並視之為基本權利(birthright)的種種自由,包括言論自由、宗教自由、就業自由、出入境自由等等,並不是他們拋頭顱、灑熱血,用血汗和犧牲換來的;而是很多歷史的偶然串聯起來的結果。來之太易的東西不會珍惜,這是人的劣根性。難怪近年來,自由在香港被濫用到令人吃驚的地步,可以凌駕專業、踐踏法治和罔顧道德。
法文中有「noblesse oblige」一詞,英文的意思是「nobility obliges」,即位高則任重,顯貴者應有高尚品德,貴族更有保家衛國、貢獻社會的義務。平民百姓既非貴族,當然毋須肩負什麼貴族任務;但只要他們享有自由,便有責任以認真負責的方式行使他們的自由。「Freedom obliges」,也許比「nobility obliges」更甚。
我們要以謹慎、負責和考慮周詳的方式行使自由,不是為了別人,而是為了自己。在一個尊重個人的自由與選擇的自主權的社會,政府極不情願通過立法介入市民的生活,更不會隨便干預他們的行動自由。自由主義者深信,每一個成年人的生活方式,應交由他們自己作出判斷和選擇。政府要出手干涉,唯一的合理原因是避免其他人受到傷害。倘若只是為了當事人自身的利益,不管是道德上的還是健康上的,都不構成干預的充分理由。
換句話說,如果我們濫用了我們手上的自由,做出違反自身利益的事情,沒有人可以從我們的手中把我們拯救出來(no one can save us from ourselves)。香港社會近年來的發展令親者痛、仇者快,正因為我們眼巴巴地看着很多人濫用了自由,做出很多既違反他們自身利益又危害社會整體利益的事情,卻無法「從他們的手中把他們拯救出來」。
對今日的香港人來說,如何善用自由(how to use their freedom wisely),乃至為關鍵甚至生死攸關的問題。這是一道難題,因為世上找不到一本自由的操作說明和使用手冊可供參考(freedom doesn't come with its user manual)。難怪對很多人來說,自由是得物無所用。自由可以用來做什麼,他們茫無頭緒。
這也是一個跟人類的生存處境(the human condition)有關的老問題。任何讀過《聖經》的人都知道,上帝對人類最大的考驗是給予他們偷食禁果的自由;而亞當與夏娃選擇行使他們的自由意志,就是人類歷史的起源。
17世紀英國詩人彌爾頓(John Milton)寫《失樂園》(Paradise Lost)為神辯護,他不相信宿命論,認為上帝創造的亞當和夏娃「有足夠的能力循規蹈矩,但也可以隨自己的意願沉淪墮落」(sufficient to have stood, though free to fall)。夏娃一針見血地指出,除非她有做錯的自由,否則她做得再對,也算不上品行端正、品德高尚。人的自由意志是她最大的驕傲,這是自由的可貴,卻不是濫用自由的藉口。
盧梭說,人生而自由,卻無處不在枷鎖之中(man is born free and everywhere he is in chains)。生而自由?一個完全沒有自保和自理能力的嬰兒,除了哭、笑和吵的自由,還有什麼自由可言?到我們長大,又有多少人懂得自由,活得自由,甚至活出自由的真諦?
自由的人 懂用自己腦袋思考
女權主義奠基作《第二性》(The Second Sex)的作者波伏娃(Simone de Beauvoir)年方19就公布天下:「我的人生只會服從自己的意志」(I don't want my life to obey any other will but my own)。這是真正的自由之聲(the voice of freedom)。一個真正自由的人必定懂得用自己的腦袋思考,否則他只是任人擺布的奴僕。蘇格拉底說,奴僕者,受制於他人意志之人是也(a slave is someone dependent upon the will of another)。香港人應當以此為鑑。
自由被濫用 凌駕專業法治道德
今日香港人享有並視之為基本權利(birthright)的種種自由,包括言論自由、宗教自由、就業自由、出入境自由等等,並不是他們拋頭顱、灑熱血,用血汗和犧牲換來的;而是很多歷史的偶然串聯起來的結果。來之太易的東西不會珍惜,這是人的劣根性。難怪近年來,自由在香港被濫用到令人吃驚的地步,可以凌駕專業、踐踏法治和罔顧道德。
法文中有「noblesse oblige」一詞,英文的意思是「nobility obliges」,即位高則任重,顯貴者應有高尚品德,貴族更有保家衛國、貢獻社會的義務。平民百姓既非貴族,當然毋須肩負什麼貴族任務;但只要他們享有自由,便有責任以認真負責的方式行使他們的自由。「Freedom obliges」,也許比「nobility obliges」更甚。
我們要以謹慎、負責和考慮周詳的方式行使自由,不是為了別人,而是為了自己。在一個尊重個人的自由與選擇的自主權的社會,政府極不情願通過立法介入市民的生活,更不會隨便干預他們的行動自由。自由主義者深信,每一個成年人的生活方式,應交由他們自己作出判斷和選擇。政府要出手干涉,唯一的合理原因是避免其他人受到傷害。倘若只是為了當事人自身的利益,不管是道德上的還是健康上的,都不構成干預的充分理由。
換句話說,如果我們濫用了我們手上的自由,做出違反自身利益的事情,沒有人可以從我們的手中把我們拯救出來(no one can save us from ourselves)。香港社會近年來的發展令親者痛、仇者快,正因為我們眼巴巴地看着很多人濫用了自由,做出很多既違反他們自身利益又危害社會整體利益的事情,卻無法「從他們的手中把他們拯救出來」。
對今日的香港人來說,如何善用自由(how to use their freedom wisely),乃至為關鍵甚至生死攸關的問題。這是一道難題,因為世上找不到一本自由的操作說明和使用手冊可供參考(freedom doesn't come with its user manual)。難怪對很多人來說,自由是得物無所用。自由可以用來做什麼,他們茫無頭緒。
這也是一個跟人類的生存處境(the human condition)有關的老問題。任何讀過《聖經》的人都知道,上帝對人類最大的考驗是給予他們偷食禁果的自由;而亞當與夏娃選擇行使他們的自由意志,就是人類歷史的起源。
17世紀英國詩人彌爾頓(John Milton)寫《失樂園》(Paradise Lost)為神辯護,他不相信宿命論,認為上帝創造的亞當和夏娃「有足夠的能力循規蹈矩,但也可以隨自己的意願沉淪墮落」(sufficient to have stood, though free to fall)。夏娃一針見血地指出,除非她有做錯的自由,否則她做得再對,也算不上品行端正、品德高尚。人的自由意志是她最大的驕傲,這是自由的可貴,卻不是濫用自由的藉口。
盧梭說,人生而自由,卻無處不在枷鎖之中(man is born free and everywhere he is in chains)。生而自由?一個完全沒有自保和自理能力的嬰兒,除了哭、笑和吵的自由,還有什麼自由可言?到我們長大,又有多少人懂得自由,活得自由,甚至活出自由的真諦?
自由的人 懂用自己腦袋思考
女權主義奠基作《第二性》(The Second Sex)的作者波伏娃(Simone de Beauvoir)年方19就公布天下:「我的人生只會服從自己的意志」(I don't want my life to obey any other will but my own)。這是真正的自由之聲(the voice of freedom)。一個真正自由的人必定懂得用自己的腦袋思考,否則他只是任人擺布的奴僕。蘇格拉底說,奴僕者,受制於他人意志之人是也(a slave is someone dependent upon the will of another)。香港人應當以此為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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