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3月26日星期日

高健 救一車人 還是救一個人

【明報專訊】2015-09-03

上海早前發生一宗交通事故,一輛巴士撞上了高架橋立柱,導致兩人死亡、10多人受傷。起初網傳車禍起因是巴士避讓闖紅燈的行人,但警方經過對事發時監控錄像的查閱,以及對傷者和目擊者的調查,未發現事故車輛避讓行人的情况。

根據已公開的信息看,避讓闖紅燈行人而釀成車禍的說法或非實情。但這個說法散播廣泛,且很多司機紛紛轉發,更在留言中顯得義憤填膺,認為根本不值得為了避人導致如此重大的死傷。這就值得玩味了。

這讓我想起美國某研究機構的一個測試:如果你是火車司機,在以下兩種情境中,是否會選擇犧牲一個人的生命,拯救一列火車的乘客?情境一:火車被劫持,如果把駕駛室內的一名劫匪推下火車,就可以拯救整車的乘客;情境二:火車出現故障,無法煞車,若沿既定的A軌道行駛,整車的乘客會面臨危險,但若換至B軌道,則可能撞死B軌道上的一名無辜維修工。

據說測試結果顯示,幾乎所有人在情境一中,都會當機立斷決定殺死劫匪救乘客;但在情境二中,很多人無從選擇。原因很簡單,情境一中犧牲的是劫匪,情境二中則是無辜者。

「人同此心,心同此理」,既然那麼多人會認為上海這位巴士司機避人撞車「不值得」,就是因為他們認定闖紅燈的行人算不上「無辜」,甚至從某種程度上來說,更應該被稱為「肇事者」。如果讓這些網友來選,說不定會理直氣壯地以保護一車人的安全為由,犧牲闖紅燈者。

交通法規顛倒黑白 縱容「中國式過馬路」

當然,闖紅燈者本身違規是毋庸置疑的,但與劫匪仍有着天壤之別,畢竟一般情况下,闖紅燈對他人造成傷害的可能性遠小於劫匪。可為什麼那麼多司機對於闖紅燈者如此厭惡呢?我想,不僅因為「中國式過馬路」太過普遍,給司機造成巨大麻煩,更因為按照交通法規:車輛若撞到行人,即使行人違反交通規則、車輛遵守交通規則,車主也需承擔一定比例的責任和賠償金。

若要提到不合理的法規,上述這條一定名列三甲。對此,立法者的理由是:行人處於弱勢地位。這種規定,表面看是要彰顯對弱勢群體的保護,但實際卻是在顛倒黑白,透出股「劫富濟貧」的綠林氣息。

法律存在的意義是規範行為、維護秩序、明確權責、促進公平,而這條規定顯然只會縱容「中國式過馬路」,加大司機與行人之間的矛盾。也正是這種不合理規定的大量存在,才會讓社會上形成巨大的怨念,產生之前的謠言也不足為奇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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