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外取精取卵育胎
每次收費60萬元起
警方表示較早前接獲舉報,指一間本港公司在兩個網頁宣傳,聲稱可為顧客提供嬰兒性別選擇及代母服務。該些宣傳行為涉嫌違反《人類生殖科技條例》。根據相關法例,除法例指明的情况外,任何人不得藉生殖科技程序使胚胎性別得以選擇,以及出於商業目的而商議安排代母服務,或者公布或分發推廣上述兩種服務,縱使該些服務不是在香港進行。中區警區刑事部派探員喬裝顧客,發現涉事公司在本港宣傳及招攬顧客,當雙方商議好服務安排、簽訂合約及繳交費用後,該公司便會安排顧客到海外做取卵、取精、胚胎培育、胚胎性別選擇程序及安排代母服務。
警方經調查於上周五及周六展開行動,突擊搜查該公司位於中區的辦公室及涉案人住處。行動中10名本地人被捕,包括4男6女,年齡介乎30至70歲,涉嫌違反《人類生殖科技條例》下相關罪行。
據悉,被捕人包括一對夫婦,分別任職涉案公司董事及秘書,其餘被捕人分別為推銷員、後勤人員及廣告網站管理人員。
10人已獲准保釋候查,須於5月下旬向警方報到。兩個涉案的網站已遭警方移除。
警方重申,任何人如干犯上述所提及提供胚胎性別選擇、代母安排,以及推廣等服務,均屬違法,一經定罪最高可被判罰款2.5萬元及監禁6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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