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重點有二:(1)分析政府補償方案的合理性;(2)以小見大,透過探討港府如何把生態議題碎片化,及其人類中心思考模式,並與最近中國大陸的連雲港灘塗濕地公共訴訟案比較,了解港府未如人意的生態思維。
環評報告 難以服眾
濕地與海洋、森林並稱為地球三大生態系統,它一方面有強大的生態淨化功能,被稱為「地球之腎」,一方面又是許多珍稀水禽的繁衍和遷徙地,被稱為鳥類樂園。《國際重要濕地公約》早在1995年便將新界米埔和內后海灣列為「國際重要濕地」,此地是香港與廣東地區氣候調節的天然空調,更是候鳥「東亞-澳大利西亞遷飛線」必不可少的中途補給區,許多全球瀕危或近危物種都在此棲息,例如黑臉琵鷺、白肩鵰等。
本次新田科技城的規劃將填埋約250公頃濕地保育區和濕地緩衝區。發展局稱六成相關土地已是「棕地、已填平的魚塘和其他生態價值較低的土地」,因此所填平濕地面積並不多,而且可通過在旁邊建立人工濕地補償生態損失,使土地發揮更大的經濟效益,「取得發展和生態的平衡」。然而據綠色和平研究,該份環評報告只用了4種雀鳥去推算可補償功效,並單純用還未動工的發展項目作推算,紙上談兵地證明補償方式可彌補45%的濕地功能,可見報告難以服眾。
同時,量化相關發展的生態損失是十分困難的。生態影響有累計效應,尤其發展計劃牽涉到棲息地散佈不同地方的候鳥,影響牠們其中一個棲息地,對其生存有莫大影響。
不能以碎片化方式了解生態
長期關注自然的法國哲學家拉圖爾(Bruno Latour)提出「行動者-網絡」理論,說明任何一個小點(node)的變化,都是牽一髮而動全身的。人們往往以為可以通過理性的計算,就能排除所有危害,並用最便宜、最快速的方式去掌控自然問題,但自然界顯然不是那麼簡單。自然是一系列變動的網絡,是由不同行為體(actor)構成的「異質裝配」(heterogeneous assemblage)。因此當人們挪動任何一個元素,網絡便會發生變化,其所造成的影響是難以完全被把握的(註1)。因此,我們在作出改變時要格外慎重,需要全面理解任何改變會導致的後果,不能以碎片化的方式了解生態。
將被填埋的新田魚塘濕地,毗鄰米埔濕地,一直是本港重要的濕地保育區和濕地緩衝區。填埋計劃將切斷兩地的生態連結,破壞后海灣生態系統的完整,相關影響是難以被量化。因此,港府早期在規劃濕地時便提出「防患未然」與「濕地零淨損失」原則,惟是次發展計劃卻倒行逆施。
拉圖爾提醒我們,在關於生態的知識中,我們應該從生態經濟(eco-nomy)走向生態政治(eco-logical),前者關注經濟性的思考,後者則提醒我們必須用民主方式去建構關於自然的知識,關注自然議題中不同持份者的權益(註2)。
貫徹習近平生態文明思想 應懸崖勒馬
月前,南京市中級人民法院頒布判決,叫停江蘇連雲港的「藍色海灣」整治項目。根據判決,建設公司——連雲港金海岸開發建設有限公司——打算在連雲港發展一個供市民戲水遊玩的場地,並會透過填埋,把港灣本身的水鳥天然覓食濕地,強行改造成「高潮停歇地」,並指出發展能夠「為濕地生物提供優良的生存空間」。該計劃看似對生態保育有利,但建設公司的環評報告根本沒有仔細檢視有關發展對鳥類和生態的影響,其中的偽善昭然若揭。
國家主席習近平不斷提及環保與生態的重要,堅持「生態興則文明興」,上述判決符合國家精神。回看香港本次填埋新界濕地計劃——環評報告認錯鳥類、數漏物種、補償方式未能服眾。新界濕地並非荒土,數百種生物在那裏繁衍生息,亦在「東亞-澳大利西亞遷飛線」中扮演重要角色。若港府真正希望學習貫徹習主席的生態文明思想,定應馬上懸崖勒馬,以跨物種視野檢視新田科技城計劃,避免把生機勃勃的香港弄得「奄奄一息」。
註1:Latour, B. (2007). Reassembling the Social: An Introduction to Actor-Network-Theory. Oxford University Press
註2:Latour, B. (2004). Politics of Nature. Harvard University Press.
作者胡文曦是中大文化研究哲學博士生,別學優是中大文化研究哲學碩士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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