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7月29日星期六

有心業主:助人重生比掙錢重要

【明報專訊】2017-07-30

自政府、社聯等團體倡導業主以低價出租住宅單位予社福機構後,不少業主伸出援手。正當各個計劃尚在籌備之時,有業主3年前已斥資600萬元在屯門買下兩層村屋,並以1元租給基督教關懷無家者協會,讓無家可歸的婦女暫時租住。這名過去曾住徙置區的良心業主相信,「要令她們(無家婦女)先有自尊,找到工作,有好的住房,才可以重新回到社會」。

明報記者 李以莊 阮秀君

「先有自尊 才能重返社會」

基督教關懷無家者協會總幹事賴淑芬表示,近期有不少業主甚至發展商接洽,表示願以低價出租唐樓或待重建的舊樓,「但有些太殘舊,可能要花數十萬元裝修,而租一兩年後便要歸還予業主」。她形容「像我出雞、人家出豉油」,慶幸還是有善心人,「兩年前有人聽到我們的計劃,即買物業,以每月1元租給我們」。

聞無家婦遭性侵 影音工程老闆難釋懷

這名善心人楊其輝是影音工程公司老闆。他星期六也很忙,記者相約他在餐廳見面,半小時後他便急於離開,去接參與團契的太太;他難得接受訪問,也要邊走邊做,走得汗流滿面的他說﹕「忙不是不關心別人的理由,也不是不理社會事務的藉口。」

2014年7月,楊其輝在教會聽到基督教關懷無家者協會分享,說到有因家庭問題而露宿街頭的婦女遭性侵犯,「聽到後久久不能釋懷,便馬上去找房子,希望能幫到這些婦女」。兩個月後,他物色到合適的屯門村屋,每層面積逾700平方呎,他用約600萬元買下兩層,並以象徵式每月1元的租金租予協會。協會用了近半年,設置18個牀位和添置家具,於2015年5月正式營運,將「過渡房」租予有住屋需要的婦女共住。「有些是遭受家暴、要離家出走躲避老公的,也有因失業或業主加租而無家可歸的婦女。」賴淑芬說。

牀位月租880 助求職申公屋

營運至今兩年多,該批「過渡房」前後租予近60人,綜援戶以租金津貼交租,非綜援戶月租880元。租期本為3至6個月,但當中近三成住客在1至3個月內便提前遷出。賴淑芬說﹕「我們會幫助她們求職、申請公屋,她們有能力便會遷出,再空出房間,留給別人。」楊其輝補充﹕「要令她們先有自尊,找到工作,有好的住房,才可以重新回到社會」。

現年50多歲的楊其輝,小時候一家五口窩居於徙置區,深明住屋問題對基層的影響。現時自己生意上軌道,兩名女兒亦已畢業並開始工作,令他更有餘力回饋社會,「在香港,錢,不愁沒機會去掙,但做一點事可以協助別人重生,也可以減少社會負擔和怨氣」。

倡政府配對補助 鼓勵業主平租物業

楊其輝建議,政府可考慮以配對基金的形式,鼓勵業主以低價出租物業:「例如業主以市價五成租出,政府可再補助相當於物業市價三成的津貼予機構,即機構可以市價兩成承租單位,那便有更多資源裝修、添置家具……資源多了,可選擇的住宅單位也會增加,受助人數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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