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4月21日星期日

價值觀完全相反,也可做朋友?

【明報文章】最近筆者研究關於安樂死的法律爭辯,因此有機會讀到美國聯邦最高法院兩名前大法官對這議題的分析。他們立場截然不同:自由派大法官金斯伯格(Ginsburg)同意重病者可能有權避免痛苦(Washington對Glucksberg、Vacco對Quill);保守派大法官史卡利亞(Scalia)在另一場合則堅定地指出「根本沒有死的權利(right to die)」,並語帶諷刺地說:「(病重者有權不被國家操控)這理論很可愛,但它出自憲法哪處?」(註1)

吸引我眼球的是:金斯伯格與史卡利亞對人權、公義的觀點及態度南轅北轍,前者卻指對方是自己的最佳朋友(best buddies),並稱頌史卡利亞反對她的意見往往更受尊重(註2)。我心想:價值觀完全相反,也可做朋友?

「朋友」,正如所有我們日常用語(如「愛」、「家」或「緣」),太普通的一個詞,使眾生容易缺乏深入討論及反省。結果就是言人人殊,根本不成概念——「係朋友就無論點都撐我!」、「係朋友先話醒你咋!」盲撐就是非不分,有保留就是無義氣。「朋友」彷彿就是「萬能key」,想如何用便如何用,毫無獨特性。

能成為朋友 總帶着愛

原來,古今中外的哲學家、政客都對「朋友」有深切反思。就如梁文道在頻道「壹千零壹夜」說過,朋友其實甚具政治面向。按哲學家德里達的詮釋,古希臘哲學家亞里士多德認為朋友須經得起時間考驗,兩者關係堅固,沒分彼此;所以亞氏高呼:「我的朋友,世上並沒有朋友!」因為朋友之間就是沒有主客/我你二分。此份情誼堪比愛情,德里達稱之為「愛感」(lovence)。

到羅馬文明時期,由於世界尚沒私人/公眾之分,兩人是朋友,就自動成為政治盟友。當時,演說家西塞羅(Cicero)就說明朋友不是吃喝玩樂、你對我好我對你好等價交換式的合同關係;而是風裏去火裏鑽、兩脇插刀的義氣仔女——朋友須一起抵住所有政治風波,即使為朋友犧牲性命也在所不辭,即所謂的「超越生命的朋友」(friendship beyond life)。是故,每人均須選擇有德行的人作朋友,而德行包括誠實、敢諫。也就是說,朋友有錯,必須指出、毫不保留。朋友論的不是物質或名利的承諾(例如你支持我,我在位後就委任你做顧問),而是品德的互信(我可以與你同生共死,因為我直諫,你會聽;當然,採納與否可再探討)。

你把我批鬥 就係朋友

哲學家尼采對朋友的看法,與亞里士多德、西塞羅不同。他認為朋友並非永恒不變主體,此種關係亦沒有跨時間本質。尼采認為朋友之間就是充滿摩擦,然而這種衝突只會令彼此更了解自己、各自清楚自己的欠缺,協助大家進步。故此他不覺得朋友必須同意對方,或須在有不同立場時和稀泥、避免爭拗,那只會重複製造平庸。相反,朋友應該真誠地令大家成長進步,協助對方更了解自我。所以,我的最好朋友會同時是我的敵人(就如金斯伯格與史卡利亞)——只有最厲害的敵人,才最了解我不為人(甚至自己)所知的弱點。

試想像,一個領導提出政策前,為免遭政敵公開反對或批評,便須反反覆覆超仔細審視自己意見,甚至由對方視點模擬批判自己;只有肯定可以完美解釋政策之餘,並可辯護自己立場,才推出政策。也就是說,我知道我政敵清楚我立場的破綻,為免失敗,我唯有一而再、再而三自我反省,逼令自己進步。

舉個例子:21世紀初,香港立法會討論是否應取消「婚內強姦豁免權」。我和朋友都舉腳贊成取消該項「大男人」的無理規則;但對於如何取消,卻持不同意見:他認為香港法庭可直用英國已有案例,我卻認為英國判決對港無約束力,所以須修例。我們翻轉圖書館、與退休學者溝通、讀無數案例,為的就是要堅持自己立場、發展自己觀點。我此刻仍相信,經此一役,大家對性別研究與法律在實際生活上的互動,都加深了解。注意:我們在雜誌上筆戰,但見面依然談笑風生。

是故,政敵與我不一定是邪正之分。其實多數情况更可以是擁有共同理想,但立場及運用手法不一樣的同事。(所以,尼采並不會認為電影《周處除三害》中的陳灰、陳桂林互為朋友,但《白日之下》裏的凌曉琪和潘大狀是。前兩者只是了解對方,對生命的看法完全不同;後兩者則堅持公義,只是對如何體現公義的方法有不同意見。)

尼采不認為朋友須是一生一世的;只要基本價值觀轉變,絕交也不是問題。德里達的總結最到位:我愛的敵人就是我的朋友,而政敵也與絕對敵意不一樣(Derrida, 頁33、138、141)。

風暴中不讓半步是朋友

中華漢族傳統以儒家為本位,重視人倫關係,當然不會忽略朋友之道。孔子說:「友直,友諒,友多聞,益矣!友便辟,友善柔,友便佞,損矣!」(《論語.季氏》)簡言之,與正直、有誠信、博聞多見的人交朋友,有得益;而善於逢迎、阿諛奉承的,都只是啦啦隊,是損友。天津師範大學教授何包鋼認為,孔子在這裏已為「諍友」定義:正直的人見到朋友有錯,必須真誠地直斥其非。作家青絲對諍友的總結最發人深省:「接納並理解諍友的作用很重要,通過他人的批評規勸,改正缺失,擇善而行。」(註3)

中華漢族文化與歐陸文明一樣,覺得朋友須有互相直諫的誠信勇氣,及在困難互相支持的情誼。

結論

當我們一直建構創造理想的朋友關係時,當中有一個善意的假設——朋友雙方都願意放下身段,大方聆聽批評。現實逼令我們認清人際關係的困難苦處:願意聆聽批評、大方承認不足,還要認錯改過,所需的心理能量太大了。結論就是最脆弱、底氣愈不足的平庸,就愈不願意進步。在他們眼中,真誠的批判,就是邪魔外道的思覺失調。如此簡單道理,個個皆知,卻非每人做到。始終,美國平權法律史上只有一位金斯伯格。

註1:Linda Greenhouse, "High Court Hears 2 Cases Involving Assisted Suicide," Jan 9, 1997, The New York Times

註2:Martha Tesema, "Don't forget about these beautiful political bromances, too," May 28, 2017, Mashable

註3:〈士有諍友〉,2020年6月6日《文匯報》

延伸閱讀:

(1)何包鋼(2011),〈「諍友」能否成為一種外交原則?〉 ,《二十一世紀雙月刊》第123期

(2)Aristotle (1985), Nicomachean Ethics. New York: Hackett Publishing.

(3)Cicero (2001), On Friendship. New York: Bartleby.

(4)Derrida, J. (1997) Politics of Friendship. London & New York: Verso.

(5)Nietzsche, F. (1997) Daybreak. New York: Cambridge University Press.

作者是北京師範大學法學院嚴元浩講席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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