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甚麼是愛?一般的人要愛別人,往往會看對方是否值得被愛,如果最大的愛是為對方犧牲生命,那就要看是否值得用自己的性命去交換了。如果對方是義人,也未必有人願意犧牲自己;如果是仁人,或者也還有人願意,不過,中間兩句的重點,仍然是人根據愛的對象來決定自己是否值得付出,不論是義人或仁人,都在量度對方的價值,即使這價值與義和仁掛鈎。
而第一和第四句(羅馬書五章6至8節)強調的,卻是一種與對方價值脫鈎的愛。時間上,在我們還沒有任何改變之前,基督已經為我們死;本質上,那時我們是軟弱、不虔、有罪的人,但基督卻已經為我們犧牲在十字架上。
基督為我們死,不是按我們的價值,而是「按所定的日期」(κατὰ καιρὸν),這日期,可以指父神「指定的時期」(《思高》),也可以是基督認為合適的時候。換言之,基督的死是按神的心意,而不是看人的表現。
城市壓力大,城中人內心滿是傷痕。安靜下來,或會不時質疑,自己這樣不濟,這樣破落,還會得到愛嗎?還值得別人愛嗎?保羅以基督的大愛來說明,神愛我們,與我們是否值得無關。基督愛我們,就是在我們不值得愛的時候,就是在我們又軟弱又不敬虔的時候。不是我們值得被愛,基督才死在十字架上愛我們,而是他先死在十字架上愛我們,讓我們知道神的愛。就是這種不合世情的愛,不符合人心中那道計較價值的天秤的愛,讓我們明白神的愛有多麼的超越,我們在神的恩典中、在基督的救恩裡,是何等寶貴。
沒有留言:
發佈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