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文章】早前旺角朗豪坊玩具店kk plus因小童挨跌大型「天線得得B」擺設,引起全港熱論。短短一日內,網上出現鋪天蓋地的討論,有人說挨跌商品而破爛了應要賠錢,這看似很合理;另有人說他只是一個5歲小孩,不是蓄意破壞,只是沒意識向後挨,而公司亦沒有好好保護這貴重物品,因此不需賠償,更不需負責任。
父母當刻以為是自己的小孩踢跌「天線得得B」,願意賠償成本價3萬多元;但當有事發片段流出後,加上一面倒的網民議論,皆質疑「公仔」擺放位置沒有保護設施,支持小童不需負責任。最終,玩具店把3萬多元退回給家長。
整件事的發展中,我看到大部分網民對小童可能要承受的心理創傷,出現了過分的同情,大部分的「同理心」在短時間內聚焦於一點上,出現了「失控的同理心」。當出現過度的同理心時,心態便容易超越理性,因而有些人想利用輿論壓力迫使商家就範,不需小童負責任。
我並不是想站在高地討論這事件,我個人認為雙方皆有各自須負上的責任和學習的地方:家長應要教導和盡力確保小孩不要玩得太忘我,要留意周圍環境,特別在空間狹窄又有貴重物品的地方,不要隨便觸碰,亦須好好看管小孩;商家亦有責任妥善保護又貴重又易破碎的物品,避免讓人可挨近,更要在當眼處明顯展示提醒及警告顧客小心的字眼。
道德發展的3個層次
網民熱議的「應不應該賠錢」,其實是一個道德兩難(moral dilemma)問題,美國心理學家柯爾伯格(Lawrence Kohlberg)曾提出著名的道德兩難故事「漢斯偷藥的兩難」,並以此發展了「道德發展階段」理論(Lawrence Kohlberg's stages of moral development),將兒童的道德發展分為3個層次。第一層是判斷只看個人得失,例如在「應不應該賠錢」上,有些人會說「男孩受驚會有心靈創傷」,這是第一層次。第二層次是以行為後果或法律秩序作判斷,「挨跌商品破爛了應要賠錢」或「玩具公司沒有好好圍住物品,他又沒意圖破壞,情有可原」便是第二層次。第三層次則是在全面了解後,以自我信念判斷,例如「挨跌商品致破爛是不對,但公司事前沒有用圍欄把物品圍住或把它牢定,而男孩又不是蓄意破壞,因此賠償金額是可商榷的」。
網民的議論,大多屬於第一或第二層次,很多人還處於比較初階及不成熟的道德階段。作為家長,又可怎樣發展兒童的道德呢?
言傳身教 負起應盡責任
首先,父母言傳身教是很重要的,父母的價值觀、思想及處理事情的方法,皆會潛移默化影響子女的道德行為。父母應要明確清楚地教導子女什麼是適當的行為,並要以身作則。父母在日常生活中展示良好的道德行為示範,子女便會逐漸形成正確的道德認知和行為。「教養孩童,使他走當行的道,就是到老他也不偏離。」(箴言22:6)
父母的教養模式,也會影響子女道德行為的形成。若家長沒有及時糾正子女的犯錯,甚或縱容他們的不道德行為,沒任何責任及後果承擔,或為子女承擔了責任,這只會令他們更加沒有道德規範。
「天線得得B」事件中,小孩雖然在法律上沒有責任,但不代表所做行為是對的。家長可在男孩情緒已平復時,再與男孩分析事件需學習及負責的地方,並與男孩以任何形式,向玩具公司道歉,對自己應盡的責任負責。
作者是香港輔導及心理學會副會長、英國特許心理學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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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鍾志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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