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7月18日星期二

義助難民偷渡 瑞典記者被控 檢控官反駁關乎法律非道德



【明報專訊】2017-01-27

瑞典一名記者3年前於希臘拍攝紀錄片,其間應一名15歲敘利亞難民少年請求,帶他到瑞典與親人團聚。記者後來遭控以偷運人蛇罪名,案件周四(26日)開審。當局稱這案件關乎法律,而非道德。事件引發熱議,記者則稱問心無愧,「一秒也未曾後悔」。

希臘拍紀錄片 遇孤身敘少年

2014年春天,瑞典記者歐豐瑞(Fredrik Onnevall)與一名攝影師和一名翻譯正在希臘拍攝難民紀錄片,途中遇到孤身上路的敘利亞15歲少年阿貝(Abed)。阿貝請求他們帶他到瑞典,跟當地的一名表兄弟團聚。歐豐瑞憶述當時阿貝向他們說:「帶我跟你們走!」

現年43歲的歐豐瑞在案件開審之地馬爾默(Malmo)受訪稱,當天他聽到阿貝的請求後,花了10至15分鐘弄明白和做決定。他向法新社剖白當時心路歷程,他說﹕「『一個怎樣的決定能讓我在將來得以自處?』這個問題令所有事情變得澄明。」

難民順利團圓 安居瑞典

為免將來內疚,歐豐瑞和兩名同事同意幫助阿貝,遂放棄從希臘乘飛機回瑞典,改為攜同阿貝從陸路穿越歐洲到瑞典。阿貝最後抵達瑞典,與親戚團聚和取得永久居民資格,他的家人其後也順利到瑞典生活。

故事並非大團圓結局。2015年1月,歐豐瑞拍攝的阿貝偷渡過程紀錄片播出。影片獲得大眾支持,可是歐豐瑞卻遭當局檢控,罪名是偷運人蛇。

雖然惹上官非,不過歐豐瑞無怨無悔。他說:「這已不再是新聞學的問題,而是關乎『我是誰?』、『我在乎的是什麼?』、『如果我不幫忙一名將會有危險的男孩,往後我能否泰然自若?』」他說:「我有信心我是正確的,這不是罪行。」當被問及倘一切重來,會否作出一樣選擇?歐豐瑞說:「我會否後悔?一秒都沒有。」

不過檢察部門認為,這案件關乎的是法律,而非道德。檢控官阿米隆(Kristina Amilon)表示:「法律上,一旦他們幫他(阿貝)來瑞典,已構成偷運人蛇。如果他們有收錢,罪行會更嚴重。」

瑞典統計指2016年度有116人被控偷運人口,數目是2015年的兩倍、2014年的8倍。法例規定,罪成者最高可被判囚兩年,不過以往案例多是判罰款及緩刑,估計歐豐瑞亦不例外。2014年一名35歲已在瑞典的敘利亞男子,從丹麥哥本哈根帶回妻兒,最後被判罰160歐元(約1320港元)。

別國案例 民眾不滿「義舉刑事化」

在歐洲其他國家如丹麥和法國,是否應該懲罰幫助難民的人亦引發法律與道德的爭議。在丹麥哥本哈根,當局早前硬性執法判罰對難民施以援手者,民眾斥法庭把「義舉刑事化」。

瑞典近年接收的難民大幅飈升(見另稿),民意有逆轉趨勢,當局亦收緊有關入境規定,一年前關閉接壤丹麥的邊境,去年秋季更開始遣返年輕阿富汗難民回國。

(法新社/衛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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