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2017-03-30
廣州一名代孕媽媽日前早產誕下一對雙胞胎,卻因雙胞胎只有7個月,至今未脫離危險期,結果僱主拒絕認數。代孕媽媽不僅代孕金未收齊,還墊付3萬元(人民幣,下同)雙胞胎的住院急救費,稱很後悔代孕。律師表示,中國禁止代孕,但代孕過程中各方的合法權益應受到法律保護。如產下雙胞胎嬰兒的治療費用,需由代孕媽媽、中介和客戶共同承擔。
在潘姐介紹下,從2015年到2016年,小麗做了4次受精卵移植手術,但前3次都懷孕失敗。直到去年9月,小麗成功懷孕,僱主是一對佛山夫妻。潘姐的助手定期帶小麗去產檢,每月會交給她3200元現金,佣金還支付了5萬元,剩餘部分則在她產後再付清。
僱主反問「7個月大能要嗎」
3月24日凌晨5時許,小麗早產生下一對7個月的雙胞胎男嬰,重量僅1.3公斤,雙胞胎被送到保溫箱救治。小麗表示,得知是早產嬰,中介和僱主都對她不管不顧,承諾產後的佣金亦遲遲未收到,對方還將早產責任推到她身上,稱其「沒有完全完成代孕任務」,能否支付足額佣金給她,要看小孩的身體情況及後續治療費用。僱主何小姐更反問她「7個月大的孩子能要嗎」。
小麗表示,聽醫生說她的信息和入院時填寫的不一致,而且早產嬰在保溫箱治療的後續費用高昂,預計要10萬元,因此她沒法順利出院。「我後悔死了!」小麗說,她現在只想拿回「我應得的錢」,出院後「再也不做代孕媽媽了」。
潘姐回應稱,由於事發突然,「我當時的確拿不出錢,但並不是不給。」對於代孕行業,潘姐稱清楚涉嫌違法,「我們是做得不對,但都沒有做傷天害理的事情。」南都記者向僱主何小姐查詢時,對方稱「沒有這事,你打錯了」。
律師﹕治療費應三方承擔
廣東卓信律師事務所律師文桃麗表示,中國目前是禁止代孕的。代孕中雙方協定的工資、佣金等也不受法律保護。但代孕過程中各方的合法權益應當受到法律保護,如小麗產下的雙胞胎嬰兒的治療費用,需要代孕媽媽、中介和客戶共同承擔,因為是各方共同的違法行為導致了嬰兒的出生。
.现在说上不孕不育,科技那么的先进发达不怕真的,因为自己的身体衰弱,我呀试了好几次的试管都没有用,后来因为自己慢慢查询啊,找到了乌克兰彼奥泰珂斯研究中心,他们使用捐赠卵的方式,l卵母提取的卵子数量,也使用人工授经辅助生殖的方式,还能让我自由选择卵子,家长也能自选同种族和混血宝宝哦,和一般的诊所比起好很多,也不需花上很多的费用,比起内地还真的便宜了好多,得到最好的理想,不用担心法律上的问题因为代孕在乌克兰得到良好的承认和监管,代孕合约受联邦一级法律承认和保护的,所以有成功保证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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